砀山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砀山县审计局局长 王行干
(2024年8月27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砀山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从审计情况看,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思想,“三公经费”支出1066.78万元,同比下降26.10%。盘活存量资金7016.04万元,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全力保障基本民生。全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477900万元,财政民生支出占比85.10%。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支出27226万元,安排拨付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资金2177万元,贴息创业担保贷款1108.37万元。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心提升企业融资便利。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解决企业融资需求185303万元。积极解决涉企融资问题,帮助企业获得贷款11071.5万元。做优“政采贷”融资业务,发放“政采贷”16笔443.5万元。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健全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安排投入衔接资金29952万元,分配下达政府债券资金5188万元。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15238万元。
一、县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3年度全县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616175万元,支出总计608575万元,年终结余7600万元(转为结转下年支出)。
2023年度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05320万元,支出总计202081万元,年终结余3239万元。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2万元,支出总计172万元,年终结余为0。
2023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0945万元,支出2938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1560万元,上年结余转入1176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29225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部门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下,从严控制预算支出,全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问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方面
1.惠农补贴结余资金73.98万元未及时收回统筹。
2.结转资金支付率59.82%,支付率较低。
3.部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收入6996万元未编入年初预算。
4.县级预算追加约束不严。
一是县级预算追加超过规定时限;二是县级预算追加执行率低。
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的支出149594.44万元未在预算草案报告中说明。
(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
1.超范围调整预备费7000万元。
2.超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52156万元在“其他应收款”挂账。
3.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4.预算约束不严,部分预算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进行政府采购。
5.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35万元未及时分配完毕。
6.县财政部门未对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
(三)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率低。
2.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资本收益应缴未缴0.94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4年重点对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2个一级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决算草案年初数和年初预算批复数不一致,差额500.02万元。
2.部分预算资金支付率低。
3.约定工程价款质保金不符合规定,存在约定工程价款质保金高于国家规定3%的情况。
4.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工程款质保金2.94万元。
5.艾滋特困人群生活补助经费2.70万元支付缓慢。
6.会议费列支其他费用0.83万元。
7.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部分房产未经技术部门审核鉴定并报财政部门审批,直接作固定资产处置核销。
8.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二)砀山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扩大范围发放4名非专职信访工作人员信访补贴0.5万元。
2.违规将人员经费预算调整至公用经费预算。
3.预算编制不科学。
4.局工会超预算支出11.92万元。
5.漏记固定资产0.52万元。
6.无预算采购电脑、办公桌椅等设备13.69万元。
7.未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电脑等设备12.30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方面
审计发现,2023年存在死亡人员继续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问题,具体为:
一是死亡人员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91人,涉及金额9.31万元。目前,已追回多发181人8.83万元,剩余10人多发资金正在追回中。
二是死亡人员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215人,涉及金额92.49万元。目前通过从抚恤金中扣除已收回210人多发待遇84.25万元,其余5人多发8.24万元由于亲属没有申报死亡,现已暂停待遇,并通知亲属及时申报死亡,并将多发待遇在核定抚恤金时扣除。
三是死亡人员享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36人,涉及金额22.87万元。其中31人已追回多发待遇18.23万元,剩余5人4.64万元已下发追缴单,正在追缴。
(二)老有所养民生资金方面
1.县民政局2023年未对照护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提供照护技能培训。
2.收费服务项目管理不规范。
3.适老化改造项目未开展绩效评价。
4.适老化改造项目资金未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
(三)科技创新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1.未及时申请拨付“2022年度认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补资金”3万元。
2.对项目承担单位未单独建账监管不及时。
(四)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
1.县人社局部分就业见习补贴资金财务管理不规范,其中《宿州市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没有同级财政部门复核意见盖章。
2.县人社局未对就业补助资金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五)衔接乡村振兴资金资产管理方面
1.周寨镇郭张庄村500吨冷库项目闲置。
2.程庄镇瓜菜产业综合体基地欠征租金20万元。
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情况
2023年6月26日至10月18日,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土地批而未供
皖政地〔2019〕363号、皖政地〔2019〕1038号、皖政地〔2021〕114号共批复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158.21亩,截至审计日仍未供出。
(二)违法占地未整改到位
未对部分乡镇村民委员会违法占用农用地建设扶贫工厂等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三)欠征土地出让金7010.06万元
截至审计日,尚有2宗已出让土地的出让金7010.06万元没有征收到位。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一)城市绿化工程实施方面
2023年6月20日至8月31日,对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高铁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安徽省梨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以来砀山县城市绿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县城市管理局等4家单位实施的22个项目未及时足额支付中小企业工程款、货款或服务款等共计7040.09万元。
2.县城市管理局等5家单位实施的14个项目未严格执行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基本建设程序,涉及投资43041.93万元。
3.县城市管理局实施的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变更审批手续,擅自变更设计内容,涉及合同金额2494.26万元、变更金额53.70万元。
4.招投标、政府采购过程不规范
一是县城市管理局实施的1个项目未在规定的交易平台进行招标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2.80万元。
二是项目招标文件不合理。安徽省梨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1个项目招标文件中清单控制价编制不规范,控制价虚高371.28万元,核减率24.99%。
三是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县城市管理局实施的1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施工企业签订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5.砀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实施的1个项目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转包给个人施工,据测算该项目相关单位累计赚取差价12.88万元,占合同结算金额6%。
6.县城市管理局实施的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进行结算,多结算价款306.69万元。
7.县城市管理局等4家单位未能对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或养护单位履约期内的养护工作进行考核或监督检查,现场抽查发现,11个项目存在苗木死亡未及时补植、发生病虫害未及时处理、灌木修剪不到位、杂草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林屯水库枢纽翻水站工程竣工决算方面
1.拖欠市场主体服务账款合计175.66万元。
2.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变更单价偏高,多计工程价款7.95万元。
3.工程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
4.对已完工工程管护不到位。
(三)葛集镇新华村等六村联建冷库项目竣工决算方面
1.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单位对合同管理不到位。
一是施工合同内容不完整,未设置履行期限;二是施工标招标代理合同内容不完整,未约定报酬金额;三是设计标、监理标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
3.拖欠市场主体服务账款0.46万元。
4.工程量计算不准确,多计工程款3.84万元。
(四)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及水质项目方面
1.超合同价31.75%增加项目采购未实行公开招标
县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及水质项目-水源联络管及供水管网管材管件采购,合同价1486.36万元,结算价1958.30万元,超合同价31.75%,无补充合同,且超出部分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一般公共预算与其他三本预算的衔接,进一步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覆盖面和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切实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功能定位。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完整性、科学性。实现预算收支应编尽编,决算草案真实合法、准确完整。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调剂和部门预算追加,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深化项目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和结果运用,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四)提升审计整改实效。持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将“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针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研究解决措施,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反弹回潮。
本报告反映的是我县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关情况将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下一步,审计局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在年底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