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处罚
浏览量:   字体:【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2026年1月16日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文章来源: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6-01-16 09:34
字体大小:【    】
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证件类型(必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处罚依据(必填)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处罚有效期(必填) 公示截止期(必填) 处罚机关(必填) 数据来源单位(必填) 备注 公开状态(必填) 权责事项名称(必填) 失信严重程度 所属领域(必填)
孙晓婷 身份证 砀卫公罚﹝2026﹞1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警告;罚款 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0.2 2026/1/14 2026/10/14 2029/1/14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开 行政处罚 未定 卫生健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