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发《砀山县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文件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规范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落实《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提高适龄儿童疫苗接种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降低免疫规划相关传染病的发生。
2、下发《砀山县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文件的意义是什么?
答:要求教育主管部门与卫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履行单位职责;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属地管理,查漏补种;规范查验过程,完成上级任务指标。
3、《砀山县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文件起草过程?
答:根据(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由县疾控中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行起草,由县卫健委、县教体局审核、修改、完善,8月21日卫生与教育两系统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砀卫健【2024}77号)文件。
4、《砀山县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明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和学校及接种单位的各部门职责及工作要求。
2、除按照《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要求外,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流感疫苗、水痘疫苗、腮腺炎疫苗、肠道病毒EV71疫苗接种程序指导意见。要求除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外,建议有接种意愿的儿童家长遵循自愿、自费的原则增加儿童常见疾病疫苗的使用,降低学校传染病的发生。
3、明确各镇(园区)辖区内学校及托幼数量,确保学校及托幼机构查验率达到100%;托幼机构及学校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补种工作完成后,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
4、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有哪些?
答: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合作,进一步儿童疫苗接种率。下一步加大预防接种知识宣传,提高儿童疫苗接种的积极性与依从性。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上级要求。
解读人:县卫健委疾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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