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管部门 | 补贴项目 | 政策依据 | 补贴对象 | 补贴标准 | 申领流程 | 发放方式 | 发放时间 | 咨询方式 | 备注 | |||
| 国家标准 | 省级标准 | 县级标准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紧急慰藉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4〕16号) | 当年新发生的失独家庭(到户) | 3000元/户 | 3000元/户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7-2250598 | 计生协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慢性病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领取慢性病证明的计生特扶对象(到人) | 500-2000元/人 | 500元/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7-2250598 | 计生协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大病住院救助 | 《关于充分发挥计生协和人口基金会在健康脱贫工作中作用的指导意见》(皖卫秘办〔2016〕447号) | 当年因大病住院的计生特扶对象、贫困计生家庭(到人) | 1000-5000元/人 | 当年因大病住院的计生特扶对象1000元/人、、贫困计生家庭1000/人(到人) | 村(居)卫计专干摸底或者个人到所在村(居)进行申报,后由村、乡、县、市四级计生协逐级申报到省人口健康基金会,审批后将救助资金拨至县级计生协账户,由县级计生协安排打卡至救助对象账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实时发放 | 0557-2250598 | 计生协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 96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户: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 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复核,各级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 | 特扶一:对只有一个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的计划生育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扶助金,打卡到人 特扶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对象 |
特扶一(独生子女伤残):5520元/年/人 特扶一(独生子女死亡):7080元/年/人 特扶二(手术并发症):三级3120元/年/人、二级4680元/年/人、一级6240元/年/人 |
特扶一(独生子女伤残):7440元/年/人 特扶一(独生子女死亡):9600元/年/人 特扶二(手术并发症):三级3120元/年/人、二级4680元/年/人、一级6240元/年/人 |
特扶一(独生子女伤残):7440元/年/人 特扶一(独生子女死亡):9600元/年/人 特扶二(手术并发症):三级3120元/年/人、二级4680元/年/人、一级6240元/年/人 |
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复核,各级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 |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从领证之月起,每月发给不低于二十元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满十六周岁止。打卡到户 | 20元/户/月 | 30元/户/月 | 本人持独生子女光荣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半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死亡丧葬服务费补贴 |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 砀政【2016】28号 |
享受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当年死亡,一次性给予6000元的丧葬服务费。 | 6000元/人 | 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审核确认上报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划生育两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奖励 |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 砀政【2016】28号 |
计划生育两女户落实绝育措施后,没有享受低保的家庭,每年每户给予500奖励,直至本户享受低保或奖扶政策制度为止。 | 500元/户/年 | 由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审核确认上报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计生特扶老年护理补贴 |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砀政【2016】28号 |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发放的依据是年满65岁以上按照年龄发放,失能人群按照失能程度发放,具体标准是:失能标准:轻度失能400元/月;中度失能600元/月;重度失能800元/月。年龄标准:65周岁-69周岁400元/月;70周岁-79周岁600元/月;80周岁以上800元/月 | 400元/月/人 600元/月/人 800元/月/人 |
个人申请、村级上报、乡级审核、县级复核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半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国企破产、改制职工退休独生子女一次性补助 | 《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待政策的实施意见》 砀政【2016】28号 |
破产或改制国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退休时一次性补助3000元 | 3000元/人 | 个人申请、村级上报、乡级审核、县级复核 | 县级打卡发放 | 按年度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
|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村计生专干报酬 |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砀山县加强基层卫生计生机构整合与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砀政办[2016]48号 | 村级计划生育专职干部 | 1500元/月/人 | 乡镇聘用申报由县级汇总上报财政发放 |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 按季度发放 | 0557-2250123 |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