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院:
现将《宿州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为保证我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项目包括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三大类。
I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一、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
(一)项目目标
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与传播工作,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初步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丰富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平台、服务和产品,中医药进一步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砀山县卫生健康委、灵璧县卫生健康委、泗县疾控中心。
2、项目内容
(1)举办中医药文化活动
提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的文化传播功能,面向公众经常性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和服务,建设基地和体验场馆的网络展示平台,包括数字展馆、线上展览展示、线上活动等。支持发挥创新精神,立足本地实际,广泛开展群众性中医药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主题文化宣传、展览展示、互 动体验、巡讲直播、健康咨询、文化作品征集等形式,运用群众 喜闻乐见的传播手段和具有广泛参与度的实践路径,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方法,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
(2)建设中医药健康文知识角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广泛接触到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知识角建设可参考《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及相关模板。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
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影响因素,评价工作效果,继续为制订中医药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开展系列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三)项目组织形式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相应标准,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项目单位结合 实际情况制订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2、经费安排
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我省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经费1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1)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月”。补助标准为5万元,由宿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
(2)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补助标准为2.5万元/个,由砀山县、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3)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补助标准为4万元,由宿州市泗县疾控中心实施。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Ⅱ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二、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传承工作室项目
(一)项目目标
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省级名中医(药)工作室(含基层名中医工作室)、传承工作室,整理并推广名中医学术思想,探索名中医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较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省名中医工作室
张计臣 灵璧县中医医院
2、项目内容
(1)工作室功能区域建设:名中医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和资料室建设,要求条件完善,具备临床示教条件。
(2)名中医研究继承工作:结合名中医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重点选择名中医擅长治疗的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整理分析名中医临床资料,提炼形成临床思想,探索中医临床科研方法,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
(3)采取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培养5-8名继承人,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和政策协调,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
(2)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及时开展阶段考核、监督评估和工作指导。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为流派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2、经费安排
按照5万元/个的标准,补助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工作室项目整体建设经费为10万元/个,分两年拨付)。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整体建设周期3年(2023年建设经费为5万元),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三、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项目建设单位以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为平台,高效发挥工作室领衔名医名家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学术经验传承及全方位指导引领,全面提升医教研整体水平,助推项目建设单位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吴 琦(江苏省名中医)工作室 萧县中医院
徐天舒(江苏省名中医)工作室 砀山县人民医院
2、项目内容
(1)工作室导师及其带领的团队成员通过坐诊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并指导查房、会诊、手术、疑难病例讨论等,提高项目建设单位专科专病救治水平。
(2)建立工作室继承人团队,在工作室导师及团队的指导下,通过师带徒形式,促进本专科人才培养。
(3)充分利用工作室导师及团队的优势资源和平台,开展相关学科研究、交流与合作,提升项目单位学科整体水平。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室建设合作协议,由项目单位与引进的长三角名医名家或其所在单位及团队签订,协议一经签署,不得随意中止。
(2)项目单位负责工作室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和控制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周期届满,由项目单位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交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3)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纳入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师承项目统一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据工作室合作协议及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开展考核验收。
(4)专项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并纳入绩效考核。经费主要用于各地或项目单位在配套经费使用基础上,对工作室导师及其团队的专项补助和支出。
2、经费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40万元。省级名中医为导师的工作室补助标准为20万元/个(分两年拨付),2023年补助标准为10万元/个。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整体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四、省级中医护理骨干项目
(一)项目目标
培养一批热爱中医护理事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提升医院中医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扩大中医护理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和社会影响,带动我市中医护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闫 苗 砀山县中医医院
季 蕾 泗县中医院
2、项目内容
深化中医理论,促进中医护理实践,提升护理科研能力,在临床实践基地进行中医护理特色技术、中医护理方案、护理心理和饮食调护等专科实践,在中医护理实践中推广运用。
(1)培训方式
①基地轮转学习(2个月)。培养对象根据培训方案安排,在国家级及省级相关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分阶段开展集中轮转培训,每个基地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学习期间,完成至少1个国家级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及所有省级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轮转任务。通过在基地参与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管理实务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并掌握基地优势特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②临床实践(9个月)。培养对象在各基地的指导下,把基地特色优势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③考核总结(1个月)。完成前两阶段学习内容后进行考核总结。
(2)培训任务
①在每个基地轮转结束后10日内,向基地提交1份1500字以上,能全面总结基地特色优势并体现临床运用心得的学习报告,由基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评语,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②非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应在所在单位临床实践中,注重对学习内容的强化和规范应用,注重对临床实践资料的及时收集和归纳总结。
③考核总结阶段,提交1篇2000字以上的总结性报告和论文。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管理与协调。
(2)安徽省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负责与各基地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省级基地开展培训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徽省中医院护理部。
(3)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对象的轮转学习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服务工作。
(4)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对象的平时考核,保证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2、经费安排
2023年项目补助经费共4万元,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五、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实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加强基层中医临床诊疗能力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基层中医全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卫生服务能力,建立能够满足基层中医药服务需要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队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2023年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任务1人。(等省中医药管理局遴选通知下发后确定)
2、项目内容
(1)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大纲(试行)》执行。
(2)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时间为12个月,包括理论知识培训1个月(不少于160学时,含省级理论强化培训40学时),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临床轮转)10个月、基层医疗卫生实践1个月、全科临床思维训练不少于20学时(穿插培训全过程)。
(3)省级理论强化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组织实施,其他部分的理论知识培训由各市自行组织开展;经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临床综合诊疗能力培训(临床轮转)、基层实践培训和全科临床思维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指导开展年度考核、结业考核(评估验收)等工作。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项目执行的监督管理和总体评估。
(3)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负责项目培训业务指导,组织专家对培训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并做好培训项目结业考试考核等有关具体工作。
(4)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本市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经费安排
2023年项目补助经费宿州市中医院1.4万元,用于市级理论培训、临床轮转和基层实践培训。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Ⅲ 中医药优质资源提质扩容
六、重点科室建设项目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支持市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建设,使康复科中医药服务内涵和技术方法不断丰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高层级专业人才数量不断增加、结构更为合理,总结形成专科常见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并推广应用,为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老年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和中医康复服务提供指导和示范,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增加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支撑保障。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宿州市中医院康复科。
2、项目内容
(3)中医医院康复科
a.加强康复科专科设备配备,按《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4号)中的三级中医医院康复科医疗设备配置标准执行。
b.加强中医康复人才培养。康复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做好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名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开展不少于2个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强化中医药师承教育,推动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转化为临床能力,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康复科护理人员应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知识与技能培训,熟悉康复科常见病的基本知识,掌握康复科常见病与不同功能障碍的基本护理和方法。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3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c.加强中医康复优势病种总结,提升中医药康复能力和水平,探索康复特色诊疗新技术,在确保患者得到安全有效康复治疗的同时,通过临床应用研究,优化康复新设备、新产品,加快科研成果转化。
d.加强中医药技术方法、现代康复技术和康复设备的综合应用,重点开展中医药特色突出、临床疗效确切的疑难病例康复临床科研工作,促进中医药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
e.围绕提供全面、专业化的中医特色康复服务的目标,开展亚专科细化的康复教育、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康复随访等服务,熟练掌握康复常见病种与功能障碍的中医诊疗方案、临床路径、临床指南和基本诊疗技能,能分析康复评定结果并用于指导临床康复治疗,能掌握康复方法的适用范围,并根据疾病的病种和所处阶段开具相应的康复治疗处方,形成规范的中医康复服务流程。
f.加强对医联体成员单位、基层中医康复人员的培训指导,面向社会办养生保健机构开展康复服务培训,推广中医康复保健适宜技术。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和政策协调,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3)市卫生健康委督促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控制。
(4)项目完成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2、经费安排
按照2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项目单位补助。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