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1.城区: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砀山二中南门门卫室、意发小区中原路198号艺轩造型、砀城镇桃源居1#张海洋家、在水一方东门听鱼轩渔具店、砀山碧桂园南门快递超市、砀山中学食堂
2.乡镇:共设置13个监测点,监测13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3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曹庄镇科技新村陈寨陈振雷家、程庄镇赵楼村房庄赵家明家、砀城镇西南门村永齐土菜馆、葛集镇葛集村加油站南500米张猛家、关帝庙镇薛集村朱天一家、官庄坝镇龙潭村高新庄李宽民家、李庄镇李园新村村委会、良梨镇良梨村郭庄老樊家、唐寨镇于集村于集于经申家、玄庙镇大寨村蒋集村孙召辉家、赵屯镇张新庄黄庄张波家、朱楼镇梁寨村田庄依桥、周寨镇周楼村张庄陈振海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1.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氟化物、总硬度、铁、锰、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砷、汞、镉、铝、氰化物、氨、铅、铜、锌、铬、溶解性总固体、硝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氯酸盐、亚氯酸盐、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或余氯)。
2.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1.城区: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2.乡镇:监测水样13份,达标1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砀山县2023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信息公示填报表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