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及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1.城区: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意发小区西城文具百货店、公园学府178号、在水一方小区南门壹度便利店、温馨家园香满园石磨香油店、芙蓉小镇砀山县官尚副食超市、砀山中学隔壁晨光路13号。
2.乡镇:共设置13个监测点,监测13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3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曹庄镇美惠多超市、程庄镇程庄街金生农业营销中心、砀城镇西南门郑楼村邢金月家、葛集镇高寨村刘士豪家、关帝庙镇赵岗村锦江超市、官庄坝镇龙潭村民委员会、李庄镇李园新村村委会、良梨镇良梨村村民委员会、唐寨镇文庄街张丰家、玄庙镇三联村张腾飞家、赵屯镇吕集村村民委员会、朱楼镇邵庄村邵梦瑶家、周寨镇周楼村张庄陈庆林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1.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氨氮、铝、铁、锰、铜、锌、砷、硒、汞、铬、铅、铬、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或余氯)。
2.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1.城区: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2.乡镇:监测水样13份,达标1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
砀山县2023年第一季度水质监测信息公示填报表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