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院:
现将《宿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一、中医药文化传播项目
(一)项目目标
推动中医药文化弘扬与传播工作,深入挖掘中医药文化精髓,初步建立中医药文化传播体系,丰富各类中医药文化活动、平台、服务和产品,中医药进一步融入群众生产生活,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
项目范围:萧县博顿幼儿园。
项目内容:提高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和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的文化传播功能,面向公众经常性开展中医药文化活动和服务,由萧县博顿幼儿园建设基地和体验场馆的网络展示平台,包括数字展馆、线上展览展示、线上活动等。
(2)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
项目范围:宿州市中医院。
项目内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建设校园中医药文化角和中医药文化学生社团,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中医药文化选修课。
(3)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项目范围:萧县、泗县各建设1个示范性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项目内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通过展板、实物、模型、中医养生保健体验设备、中医阅读角或运用电子触摸屏、LED屏等新媒体手段,帮助群众广泛接触到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知识角建设可参考《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建设指南》及相关模板。
(4)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
项目范围:埇桥区。
项目内容:对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普及工作情况、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进行调查,分析影响因素,评价工作效果,继续为制订中医药相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开展系列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和健康素养促进活动。
(三)项目组织形式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和相应标准,负责项目实施的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各项目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订具体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2.经费安排
(1)建设中医药文化传播平台补助10万元。
(2)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补助3万元。
(3)建设中医药健康文知识角2个,每个补助1万元,共2万元。
(4)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补助4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二、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建设具备较好条件的全国基层名中医传承工作室,整理、传承基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许红梅 砀山县中医医院
2、项目内容
条件建设:
(1)临床经验示诊室面积不小于15㎡,在场所安排、环境布置、物品摆放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医药特色元素。
(2)临床经验示教室能同时满足数十人观摩、研讨老中医专家的诊疗示教活动,并设置专门的区域存放、展示老中医专家临床医案、处方、论文等原始资料。
传承建设:
(1)收集整理老中医专家医案、处方、笔记、读书临证心得、论文等原始资料,建立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资料库。
(2)总结提炼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形成至少1个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经验方或技术方法。
人才培养:
(1)采取跟师带教、指导典籍研读和理论学习等方式,免费培养6名以上继承人,较好地掌握老中医专家的临床经验,提高疗效。每名继承人每月跟师时间累计不少于4个工作日、撰写2篇跟师笔记、1篇与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相关的医案或临床经验运用心得。老中医专家对继承人的跟师笔记、临床心得等相关学习资料进行批阅和点评。
(2)围绕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学习、交流、讨论等人才培养相关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参加人数不少于10人。
(3)与1个乡镇卫生院、2个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有条件的可建立相应的工作站。定期开展诊疗、带教工作,重点指导1名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2名以上乡村医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每年巡诊活动次数不少于6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
(4)组织继承人参加由省级相关部门主办的不少于1次的集中理论培训,学习中医典籍经方、中药实践技能等内容。
制度建设:
制定工作室建设计划,建立日常管理、经费使用、学习交流、跟师带教、巡诊等管理制度,保障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实施方案、建设任务及验收标准,组织开展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验收总结工作。
(2)省中医药管理局指导项目单位开展建设工作,负责工作室的年度考核等过程管理、经费管理、验收总结等。
(3)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日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室建设,协助工作室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立对口指导联系,为工作室建设提供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每季度对工作室运行情况、继承人跟师情况、老中医专家开展巡诊带教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
(4)老中医专家负责临床经验传承、继承人培养及对口乡镇卫生院中医人员、乡村医生的指导带教工作。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建设任务的落实和建设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2.经费安排
补助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0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三、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人才培训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中医药理论功底较扎实,较好地掌握运用中医临床特色技术服务于人民健康的中医临床骨干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谢方方 宿州市中医院
2、项目内容
(1)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举办中医学术流派临床特色技术研修班,邀请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授课。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根据职业发展和专业需求,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2-3名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代表性传承人为指导老师。每年跟师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40个工作日。
(3)培养对象在相关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及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将所学的流派特色技术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中医临床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组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委托中华中医药学会具体负责项目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制定考核方案。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我省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做好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组织开展项目的结业考核。
(3)相关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负责培养对象的跟师学习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4)培养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年度考核,保证培养对象培训期间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培训学习条件。
2、经费安排
2022年项目3万元,经费下拨至项目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四、中医流派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加强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挖掘流派学术思想与特色优势,强化流派特色经验的推广应用和创造性转化,凸显流派传承的当代价值,着力培养理论功底深厚、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强、诊疗技艺精湛、代表流派特色的中医药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宿州
萧县中医院 萧县王氏骨伤流派
2、项目内容
①加强学术整理,推动流派传承
(1)深入挖掘整理流派历代传人传记及代表性著作、流派典籍、医话医论、方志记载、历史实物等文史资料,梳理清晰的流派传承脉络。
(2)比较历代传人学术观点、学术论著,探索流派思想学说的历史发展演化规律,挖掘对当代中医药学术发展具有开创性和指导意义的学术观点,进一步完善流派学术思想。
(3)根据临床实际需要,突出流派优势病种的文献挖掘整理,提炼针对优势病种的流派特色诊疗技术。采取数字化、影像化手法,记录特色诊疗手段及技术。
(4)重点挖掘流派历代传承人各类社会活动、社会公益、医患沟通、医德医风等历史典故,彰显流派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美德与特色。
②加强人才培养,推动流派交流
(1)以流派代表性传承人为主体确定数名导师,通过团队的跟师带教、流派典籍研读、临证思辨探讨、流派文化学习等方式,提升流派传人学术传承能力,形成流派内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传承人-后备传承人人才梯队。
(2)组织开展流派间、地区间、学科间的导师交叉带教、进修学习、学术培训、科研合作、会议研讨与交流考察,促进流派学术资源的整合与互补。
(3)每年组织开展以流派学术思想或诊疗技艺为主题的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或学术研讨会,大力弘扬流派学术思想,提升流派学术影响力。
③提高临床疗效,加强推广应用
(1)将流派特色治疗技术广泛应用于临床,加强临床总结,同时积极探索流派新优势病种的开发。
(2)与科研、医药等相关机构开展合作研究,积极探索流派院内制剂、特色制剂、中药新药的开发应用。
(3)制定流派优势病种特色诊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方案,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地推广应用。
④加强条件建设,探索长效机制
(1)构建完善流派工作室必需的诊疗、研究场所及设施设备,加强流派文化设计与布局,创造可持续开展流派传承工作的相关条件。
(2)积极开展流派网站建设,通过网络平台宣传推广流派学术思想、历史文化、特色技术、传承团队、诊疗信息,为患者提供医疗咨询与解答,扩大流派辐射面与影响力。
(3)探索完善工作室建设中的日常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跟师带教制度及流派传承所需的人才引进、激励、考核等制度;探索建立项目管理运行、专家咨询、绩效评价、政策保障等各类长效机制。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和政策协调,对项目建设进行动态管理,组织项目评审验收和绩效评价。
(2)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及省属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经费管理,及时开展阶段考核、监督评估和工作指导。
(3)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与日常管理,为流派工作室建设提供政策、人力、财力、场地、设备等各方面便利条件。流派工作室项目负责人为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合理分配、统筹使用项目经费。
2.经费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共20万元,经费下拨至项目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五、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项目建设单位以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为平台,高效发挥工作室领衔名医名家的资源优势和社会影响力,通过学术经验传承及全方位指导引领,全面提升医教研整体水平,助推项目建设单位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的高质量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樊志敏(江苏省名中医)工作室 宿州市中医院
2、项目内容
(1)工作室导师及其带领的团队成员通过坐诊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并指导查房、会诊、手术、疑难病例讨论等,提高项目建设单位专科专病救治水平。
(2)建立工作室继承人团队,在工作室导师及团队的指导下,通过师带徒形式,促进本专科人才培养。
(3)充分利用工作室导师及团队的优势资源和平台,开展相关学科研究、交流与合作,提升项目单位学科整体水平。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室建设合作协议,由项目单位与引进的长三角名医名家或其所在单位及团队签订,协议一经签署,不得随意中止。
(2)项目单位负责工作室建设各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制度和考核办法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和控制项目实施进度及质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周期届满,由项目单位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交项目建设情况总结报告。
(3)长三角名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纳入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和师承项目统一管理,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依据工作室合作协议及实施方案规定的主要任务开展考核验收。
(4)专项补助资金应专款专用,并纳入绩效考核。经费主要用于各地或项目单位在配套经费使用基础上,对工作室导师及其团队的专项补助和支出。
2、经费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20万元,经费下拨至项目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六、“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班项目
(一)项目目标
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与西学中培养特点,通过组织研修项目培养对象系统学习中医理论和技能、个性化跟师临床实践、中西医协同实践创新研究等方式,培养一批医德医风优良、中西医学贯通、医疗科研兼备的西学中优秀人才,成为中医基础理论扎实、中西医结合临床服务能力强、能引领中西医结合事业创新发展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韩 培 宿州市埇桥区中医院
史 新 泗县黑塔镇卫生院
沈 明 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卫生院
张学义 萧县人民医院
2、项目内容
根据培养对象的专业特点,确定研修内容与方式,可根据研修实际情况交叉进行。
(1)系统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采取面授、网络在线自主学习、平台答疑等方式进行,培训时间每月不少于3天,累计不少于108天。要求完成相关理论课程的学习和考试考核,完成6篇学习心得。加强与长三角省份的学习交流,由安徽中医药大学组织学员赴长三角地区开展异地教学活动。
(2)以师承方式为主,由培养对象通过双向选择,选择1名与自身专业相近的国家级师承指导老师或省级名中医、中医药领军人才跟师学习,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跟师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72个工作日,完成由指导老师批阅的跟师学习笔记25篇。
(3)培养对象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临床实践,或与中医药专家开展科研合作,探索中西医协同临床、研究的新模式。要求完成典型案例、疑难杂病案例的中西医临床协作记录10篇,或与中医药专家合作开展中医药科研项目1项。完成1篇总结研修收获、体现学术观点的结业论文。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综合管理、经费拨付、结业考核和统筹协调等。
(2)安徽中医药大学负责制定研修大纲、开展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异地教学等活动,受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承担培养对象的研修管理与考试考核等相关工作。
(3)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应支持其参加理论培训、临床实践和跟师学习等脱产学习活动,保障其研修期间的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2、经费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共12万元,按照培养对象3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费下拨至各项目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七、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养项目
(一)项目目标
培养一批热爱中医护理事业、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中医护理骨干人才,提升医院中医护理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扩大中医护理在健康促进中的作用和社会影响,带动我省中医护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赵 军 宿州市中医院
潘雨露 宿州市中医院
2、项目内容
深化中医理论,促进中医护理实践,提升护理科研能力,在临床实践基地进行中医护理特色技术、中医护理方案、护理心理和饮食调护等专科实践,在中医护理实践中推广运用。
(1)培训方式
①基地轮转学习(2个月)。培养对象根据培训方案安排,在国家级及省级相关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分阶段开展集中轮转培训,每个基地培训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学习期间,完成至少1个国家级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及所有省级中医护理骨干培训基地轮转任务。通过在基地参与临床实践、理论学习、病例讨论、个案分析、管理实务学习等多种方式,学习并掌握基地优势特色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②临床实践(9个月)。培养对象在各基地的指导下,把基地特色优势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运用于本单位的临床实践,提高开展中医护理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③考核总结(1个月)。完成前两阶段学习内容后进行考核总结。
(2)培训任务
①在每个基地轮转结束后10日内,向基地提交1份1500字以上,能全面总结基地特色优势并体现临床运用心得的学习报告,由基地提出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的评语,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②非集中培训期间,学员应在所在单位临床实践中,注重对学习内容的强化和规范应用,注重对临床实践资料的及时收集和归纳总结。
③考核总结阶段,提交1篇2000字以上的总结性报告和论文。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全面指导、管理与协调。
(2)安徽省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负责与各基地的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省级基地开展培训工作。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理部。
(3)各培训基地负责培训对象的轮转学习和考核,保证培训质量,为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服务工作。
(4)培训对象所在单位负责培训对象的平时考核,保证其培训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
2、经费安排
项目补助经费共4万元,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经费下拨至项目单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八、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设和中医适宜技术推广能力建设,切实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推动县级中医院高质量发展,承担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规范化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业务指导、基层中医药人员培养和适宜技术推广的任务。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宿州市萧县中医院
2、项目内容
支持萧县中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建设2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专病),建成1个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形成与县级综合医院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模式;发挥县级中医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将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到辖区内的乡村和社区,指导、规范、优化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持续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
(2)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相关市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各项目县中医医院负责项目建设任务的落实。
(3)项目完成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2、经费安排
项目经费共200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九、中医馆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将中医药临床科室集中独立设置,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省、市、县信息平台上下互通。加大中医馆内涵建设,突出传统文化特色,营造浓郁的中医药文化氛围。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对全市自筹资金建成的16个中医馆进行资金补助,补助的项目经费用于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智医接口、提档升级和内涵建设。
2、项目内容
(1)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将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中医药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切实加强在基层防治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与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2)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组织开展10类以上(针法、灸法、推拿、刮痧、拔罐、敷熨、熏洗、手法复位、康复、理疗)中医药适宜技术。重点加强针刺类、灸类、刮痧类、拔罐类、推拿类、敷熨和理疗类等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的开展与规范化操作以及推广运用。
(3)加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进行中医馆平台功能本地化开发,进行硬件扩容;对中医馆医生、管理人员进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培训,配备用于连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所有中医馆全部接入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县级中医院牵头的医共体内信息互通和管理信息共享,省、市、县信息平台上下互通。
(4)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中医馆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办秘〔2016〕203号)要求,中医馆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制定项目总体规划,对项目实施进行宏观管理与效果评估。
(2)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项目单位制定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3)市卫生健康委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并将结果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4)县(区)负责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考核,并对培训进行检查督导。
2、资金安排
项目经费160万元。
对各县、区自筹资金建成的16家中医馆,按照中医馆10万元/个进行资金补助,埇桥区20万,砀山县20万,灵璧县20万,萧县50万,泗县50万。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