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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文章来源: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4-03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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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 

 

2.服务对象:患者本人、近亲属 

3.服务机构:县卫健委,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服务项目和内容: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5.服务流程: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自愿协商;2.申请人民调解;3.进行相关鉴定明确责任;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服务要求: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服务地址:县卫健委

7.咨询投诉:888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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