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2021年省财政中医发展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中医院:
现将《宿州市2021年省财政中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宿卫中医药〔2021〕2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卫生
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
宿州市2021年省财政中医发展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方案
一、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建立一批规范的具备较好条件的省级名中医工作室,整理并推广名老中医学术思想,探索名老中医诊疗经验和学术思想传承的有效方法和创新模式,培养一批较高层次的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埇桥区中医院李先锋省名中医工作室
2.项目内容
(1)工作室功能区域建设:名中医专家示教诊室、示教观摩室和资料室建设,要求条件完善,具备临床示教条件。
(2)名中医研究继承工作:结合名老中医专家临床经验和学术思想,重点选择名老中医擅长治疗的常见病、疑难病进行系统总结研究,形成相应的临床诊疗方案和方法;整理分析名老中医临床资料,提炼形成临床思想;探索中医临床科研方法,提升临床诊疗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中医临床和科研人才的培养。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2)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和督促,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项目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制定项目计划。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经费安排
工作室建设按照1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经费补助,当地财政或单位可按比例配套。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3年,年度建设任务于当年完成。
二、省级优势(特色)专科项目
(一)项目目标
遴选具备基础的中医优势专科重点培养,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凝练特色优势、提升综合实力,充分发挥对辖区内基层中医药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为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专科建设单位目录另文下发。
2.项目内容
(1)提升技术水平。筛选临床适用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加强相应优势病种资料收集整理和总结提炼等临床科研,提升疑难危重复杂疾病中医特色诊治能力。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开展临床路径、医疗质量监测和处方点评等工作。
(3)培养专科人才。选派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参加培训等,提高诊疗水平。
(4)改善专科设备。根据专科发展需要,配备适用的中医诊疗设备。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1)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项目的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督查。
(2)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督促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的控制。
(3)项目完成后,省中医药管理局将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评,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今后安排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2.经费安排
每个特色专科补助20万元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
三、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一)项目目标
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馆,加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按程序接入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区健康信息平台;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综合使用多种中医药技术方法服务城乡居民,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项目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
砀山县、萧县、灵璧县各建设1个基层中医馆。
2.项目内容
(1)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将中医诊室、治疗室、中药房、煎药室等科室集中设置,布局流程符合医疗卫生服务要求,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特色诊疗区域。
(2)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开展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推广10类以上(针法、灸法、推拿、刮疔、拔罐、敷熨、熏洗、手法复位、康复、理疗)中医药适宜技术。
(3)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基层中医诊疗人次占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诊疗人次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或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4)加强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联通中医馆,县级及以上中医医院,支持医联体和智医助理联通,优先支持三级对口帮扶医疗机构;进行中医馆平台功能本地化开发,进行硬件扩容,对中医馆医生、管理人员进行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培训;配备用于连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视频网络的计算机系统、投影仪等设备。
(5)配置中医诊疗设备: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和《关于印发安徽省基层中医馆建设标准的通知(试行)》(卫办秘〔2016〕203号)要求,中医馆配备必要的中医诊疗设备,为农村、社区居民提供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备案。
2.经费安排
按10万元/个补助项目经费。
(四)项目执行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