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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

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

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5-06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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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

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县各医疗机构、委属各单位:

现将《砀山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5月5日

 

 

 

 

砀山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李锦斌书记讲话要求,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皖卫规划发〔2019〕100号)及宿卫〔2019〕53号要求,决定在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书记李锦斌关于卫生机构要卫生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结合全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通过在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百日行动”,切实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卫生脏乱差问题,有效提升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群众就医满意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2019年7月底“百日行动”结束时,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厕所全面达到干净卫生整洁,彻底解决脏乱臭问题,有效改善厕所环境。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实现保洁常态化、设施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化绿化美化院内环境设施,营造干净整洁优美文明的就医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就医体验。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环境治理为重点,完成村卫生室厕所摸底排查,制定改造计划,做好资金预算,加大资源投入。到2020年底,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卫生厕所基本全覆盖,实现“数量充足、方便可及、干净整洁、管护有序”目标。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工作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县医疗卫生机构“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建立

副组长:夏艳梅  董宏伟 王彩彦  郭  玮  

 员:王连升  王  瑾  蒋明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委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王连升同志兼任。

四、整治措施

(一)“百日行动”从2019年4月25日开始,为期100天,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动员及摸底排查阶段(4月25日至4月底)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所辖所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数量、设施设备管理及机构内部环境卫生情况,摸清底数,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百日行动”的集中宣传,督促各类医疗机构加大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促进行动取得实效。

2、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7月10日)

全县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扎实开展“厕所革命”暨环境卫生整治。

1)加强厕所环境保洁。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开展厕所环境卫生整治。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厕所门窗、隔板、地面、墙壁、便器、洗手池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无积水、积便、积污、痰迹、血迹、呕吐物、污染物等;厕所内基本无蝇蛆、无明显异味;物品摆放有序、无其他杂物;每天定时打扫并进行卫生消毒,有污染时及时清洁,有肠道传染病流行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厕所(或粪便)的消毒处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粪便污水处理和排放。

2)完善厕所设施设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厕所设施设备的配置和管理,突出规范化、人性化、科技化以及绿色环保。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区域和厕所内外要设置醒目规范的导向牌、指示牌、防滑警示牌等标识;门、窗、墙壁、屋顶、照明灯具、便器、洗手池、水龙头、镜子、墩布池、防滑设施、通风除臭设备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厕所内要配备厕纸并及时补充;洗手台张贴规范洗手宣传图,设置“小心地滑”指示牌;厕所内设置挂钩,方便患者悬挂物品;按照标准在厕所内建设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机构要配备处理地面水渍的风机,在厕所内配备洗手液、干手纸巾(或烘手机)并及时补充,可酌情增设其他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厕所适老化设施配置和改造,设置老年厕位报警系统,提醒管理人员给予及时帮助;努力为孕产妇、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人性化服务,完善相关设施。有专门人员定期巡查、维护、保养厕所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同时,推进节能减排,降低维护成本,结合实际情况,推广应用中水回用、节水器具等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厕所要设置醒目规范指示牌,门、窗、墙壁、屋顶、照明灯具、便器、厕纸等设施设备齐全完好。

3)建立健全厕所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各地医疗卫生机构要不断强化厕所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工作,制订详细的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服务规范。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购买服务、指定专门机构专门人员、群众志愿服务等方式,合理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开展厕所卫生保洁工作,设置保洁责任人信息公示牌,设有卫生间保洁检查记录表,并在繁忙时段增加保洁频次,确保厕所环境干净卫生、整洁有序。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要指定专人负责厕所保洁和日常维护。厕所卫生管理制度要做到“六有一免”,即有卫生保洁标准、有保洁岗位责任制、有定时清扫保洁消毒制度、有清扫保洁作业流程、有设施维修保养制度、有卫生监督检查制度,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

4)强化厕所升级改造。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群众就医需求,明确所辖所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需要升级改造的厕所数量和布局,对设施陈旧、装修简陋、功能缺失的厕所进行提升改造。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厕所升级改造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一类标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厕所升级改造达到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的二类以上标准。厕所和厕位不足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住建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扩建,增设厕所和厕位。2020年底前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未配置厕所的要新建水冲式厕所,对已有厕所(如旱厕等)要升级改造成水冲式厕所。新改建厕所要达到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无明显异味、无蝇蛆,贮粪池不渗漏、密封有盖的要求。

5)开展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院内环境卫生治理,做到内部道路平整完好,无积水,排水系统完善,无堵塞、溢流;建筑物墙面无破损、污渍、剥脱,无乱写、乱贴、乱挂;室内地面保洁、墙面保光、门窗保亮,物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现象,就医流程便捷有序。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药房、储物室等要做到物品放置有序,内部秩序井然,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各种停车标识明显,车辆停放规范有序,急救车辆出入畅通;院内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布局合理;创建无烟医院,公共场所有醒目的禁烟标志;各种标识标牌统一、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落实全天候、全覆盖的清扫保洁,无卫生死角;认真落实单位“门前三包”制度。

6)加强垃圾管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到垃圾箱房密闭,废物箱设置合理,有盖有袋,周边无散在垃圾,实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垃圾日产日清。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实施细则》(皖卫医〔2017〕32号),医疗废弃物分类收集管理,污水、污物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符合环保要求。

7)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开展除“四害”活动,防鼠、防蝇、防蚊等设施齐全完好,科学消杀,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有效控制病媒微生物密度。

8)开展文明卫生宣传,加强人文环境建设。强化广大人民群众和机构内部干部职工的卫生意识和文明行为。要在公共区域张贴防治疾病、爱护环境的宣传标语和提示(警示)语,以“讲科学、防疫病、改陋习,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重点宣传和普及群众最关心的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以及重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开展文明如厕的宣传教育,引导就医群众养成健康文明的如厕习惯。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着装规范,佩戴统一胸牌,言语文明,服务态度良好,严禁上班时穿短裤和拖鞋,树立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3.总结评估建立长效机制阶段(7月11日-7月底)

1)开展“百日行动”自评和总结。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百日行动进行自评,自评报告于2019年7月15日前报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抽查,对辖区百日行动进行总结评估,对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行动快、成效明显的县区,将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工作不达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将实行责任追究。

2)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加大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和巡查工作力度,确保医疗卫生机构环境卫生整洁。各县(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对所辖所属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定期抽查环境卫生管理状况,重点检查厕所卫生情况,督促落实各项环境卫生管理措施。

(二)“百日行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落实行动成果,持之以恒落实厕所和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医疗卫生机构环境设施改造投入,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改造任务未达标的,要继续争取投入,加大改造力度,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卫生厕所全覆盖,打造卫生整洁安全温馨的服务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小厕所、大民生”,医疗卫生机构更要讲卫生,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环境卫生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齐抓共管。县各医疗机构、委直各单位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将“厕所革命”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近期本单位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县卫生健康委爱卫办负责此项工作总体牵头协调,基层卫生科负责督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政医管科负责督导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妇幼健康科负责督导妇幼保健机构、疾控科负责督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中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督导各类中医院的环境卫生整治和厕所革命,爱卫办负责相关宣传工作,其它科室根据职责任务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 “百日行动”的宣传报道,加大明查暗访工作力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和典型经验推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和通报。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示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百日行动”期间,县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开展督查,对各地 “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通报和约谈,加大整治力度。期间,选取工作成效明显的县区召开“厕所革命”现场推进会,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各地、各单位要加大此项工作监督力度,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考核等工作,确保“百日行动”目标如期实现。

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医疗机构和委属各单位请于5月8日前报联络员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于 5月9日前报“百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5月13日前上报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摸底表,7月22日前报“百日行动”工作总结到县卫生健康委。

联系人;县卫生健康委爱卫办 王瑾  电话:2271712     

QQ邮箱:2628699652

 

附件:1.百日行动联络员登记表

2. 医疗卫生机构厕所摸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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