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了第四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1.城区:共监测6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帝景公馆、帝景水岸小区、意发小区、状元坊小区、砀山县第五中学、砀山新二中。
2.乡镇:共设置13个监测点,监测13份用户水龙头水样,覆盖13个乡镇,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玄庙镇王集村王集街、良梨镇于楼街、李庄镇李园新村吴庙、赵屯镇吕集村、唐寨镇孙花楼、砀城镇杨庙村郑楼、葛集镇高寨村刘店场、关帝庙镇孙庄、朱楼镇邵楼大队邵庄村、曹庄镇平安集村、官庄坝镇官庄街、程庄镇程庄村 、周寨镇周楼村小李庄。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1.检测指标∶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挥发性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硫酸盐、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氰化物、氨氮、铝、铁、锰、铜、锌、砷、硒、汞、铬、铅、铬、耗氧量、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或余氯)。
2.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1.城区:监测水样6份,达标6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2.乡镇:监测水样13份,达标13份,水样达标率为100%。
附件:宿州市砀山县2021年第四季度水质监测信息公示表格
砀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