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三家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的使用单位开展第四季度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先后来到砀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砀山县人民医院、砀山县中医院。重点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是否经注册批准并具备合格证明文件;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和销售等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运输储存条件是否符合标签和说明书的标示要求;是否配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是否有网络购货的情况,建立逐批验收记录。
检查发现,我县购进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资质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完整,并能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标签标识要求进行贮存和使用。
下一步,我局会持续加强对新冠病毒试剂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市场局 张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