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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 分值 |
指标解释说明 |
评分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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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入 (20 分) |
项目立项 (10 分) |
项目立项 依据 |
2 |
考核项目立项是否符合国家和我省的法规政策文件 要求。 |
1、项目立项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 通知》的规定,得 1 分; 2、项目立项符合《安徽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的要求, 得 1 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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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绩效目标 编制 |
4 |
考核项目是否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量化。 |
1、制定了项目的年度绩效目标,得 2 分; 2、绩效目标符合规定并量化,得 2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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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绩效指标 合理 |
4 |
考核是否根据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考核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是否科学合理。 |
1、设定了具体的绩效指标,得 2 分; 2、绩效指标有合理性,得 2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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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落实 (10 分) |
资金 到位率 |
5 |
考核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项目实施办法纳入财政预算 拨付到位。 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财政资金/计划拨 付财政资金×100%。 |
项目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本项目不得分,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 实际到位情况,资金到位率 100%,得 5 分,每降低一个百 分点扣 0.2 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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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到位 及时性 |
5 |
考核项目资金是否按照项目实施办法按年度及时发 放。 |
市、县财政部门在收到中央和省财政计划生育服务补助资金后,7 个工作日内细化分配,得 5 分,否则视情扣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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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过程 (40 分) |
项目管理 (30 分) |
项目制度 建设 |
4 |
考核项目是否得到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是否明确 相关部门职责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
1、党委、政府对项目实施重视,党委和政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 参与,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各参与单位职责明确,落实配套 资金,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了“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得 2 分。 2、市、县级主管部门有工作职能科室和专门人员,乡镇有专人负责, 按照序时进度开展日常工作,得 1 分; 3、实施了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全过程监督,得 1 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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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过程 (40 分) |
项目管理 (30 分) |
申报审批 合规 |
8 |
考核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审批,适用政策是否准确, 审批是否及时。 |
1、抽查补助案例,检查审批各环节在项目审核中政策口径把握 情 况,本项目满分 3 分,发现一处政策把握不严谨、不准确, 扩大 或缩小政策范围,扣 0.5 分,扣完 3 分为止。 2、抽查补助案例。操作程序规范得 2 分(计生特殊对象原则上 不建议进行公示)。发现一处不合规,扣 0.5 分;扣完 2分止。 3、扶助资格确认及时率高于 60%得 3 分;60%-40%之间得 1 分,低于 40%不得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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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档案信息 管理 |
8 |
考核是否建立了项目的信息管理制度,系统信息是 否准确,上报是否及时,各级工作档案和扶助对象 个人档案是否完善。 |
1、项目数据系统录入、变更及时、准确,按时报送报表,一次不及时扣0.3分,一处不准确扣0.2分,扣完2分止 ; 2、工作动态等信息上报,一次不及时扣0.3 ,扣完2分止; 3、各级工作档案管理规范、花名册不错不漏,得 1 分; 4. 扶助对象个人档案,一例没有档案扣0.5分,发现一处不合 规扣 0.5 分,扣完3分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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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料报送 情况 |
2 |
考核有关单位提供资料是否及时、齐全、真实、准确 |
1.资料提供及时,得 1 分; 。 2.资料齐全、真实、准确,得 1 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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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策落实 情况 |
4 |
考核皖政办【2014】16 号文件及相关文件要求的配 套政策出台及落实情况。 |
相关配套政策情况出台及时并落实到位的,得 4 分,否则酌情 扣 分,扣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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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来信来访 情况 |
4 |
考核是否建立完整高效的计生特殊家庭对象联系人 制度。 |
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对象联系人制度,无信访,得 4 分。根据群众来信来访等多种方式所反映的相关问题,分类处理, 扣 完为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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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务管理 (10 分) |
资金使用 合规 |
5 |
考核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 |
项目资金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得 5 分, 否则得 0 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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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委托发放 管理 |
5 |
考核是否建立完善的委托发放制度。 |
与委托发放机构签订协议,建立完善“直通车”得 2 分,否则 不得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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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产出 (20 分) |
项目产出 (20 分) |
补助到户 到人 |
10 |
考核打卡发放程序是否完善,是否实际执行。 |
抽查被补助人,检查个人存折上的发放项目名称和记录;资金划 拨到个人存折后是否以提示卡、电话、上门等形式告知特扶对象 本项目满分 10 分,发现一处不合规扣 5 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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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目标任务 完成 |
10 |
考核项目是否完成了年度目标责任状的目标任务。 目标完成率=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责任状规定目标× 100% |
检查项目实施数据,是否达到了年度目标责任状的规定目标: 目标完成率≥100%得 10 分;目标完成率≥95%得 8 分;目标 完成率≥90%得 5 分;目标完成率≥80%得 2 分;目标完成率 低于 80%得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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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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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效果 (20 分) |
项目效益 (20 分) |
社会效益 |
10 |
考核项目实施对当地带来社会效益方面的直接或间 接影响,受益家庭发展能力是否得到提升,生活是否 改善。 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比率=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 /受访家庭数×100%。 |
1、通过走访或电话,了解受益家庭发展能力提升,生活改善情况。家庭发展能力提升家庭比率=100%,得 7 分,每降低0.5 个百 分点扣 0.5 分,扣完为止; 2、受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得 2 分; 3、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和谐,得 1 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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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7 |
帮扶效果 |
10 |
受益对象享受政策的覆盖率=回答享受政策的人数/实际调查服务对象总数*100% |
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受益对象资 金兑现、帮扶措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医院绿色通道措施兑现 情况进行调查,100%为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 扣 0.2 分,扣 完 10 分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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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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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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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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