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成品油零售经营
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成品油市场管理准入和退出机制,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截止2022年底,全县已领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经营企业。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进销存台账及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
(二)成品油年度经营状况;
(三)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基础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企业在安全、消防、环保、质量、计量等方面情况。
三、检查时间和程序
企业申报:即日起-6月22日。中石化、中石油、高速石化在GIS系统填报信息、打印年检表,并将年检材料提交县商务局;社会加油站(点)将年检材料提交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将相关信息录入GIS系统。 逾期不报送的,不再予以补审。
四、年检材料
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审查登记表》;
2.《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有效期内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
5.2022年度购油增值税发票(加油站每月不少于1张、加油点每季度不少于2张);
6. 有关部门对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检查情况的复印件;
7. 加油站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油气回收检测报告;
8. 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消防、安全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或从业资格证明材料;
9. 停歇业的企业还应提交《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
特别注意:因在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处罚的,要认真整改并提供整改报告。
未完成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点)或加油站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及未正常使用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期整改,暂缓年检,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本着减负的原则,年检材料中《营业执照》《危化证》等,若与上个年检年度相比没有变化,仍在有效期内且已上传GIS系统的,不需再提交纸质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成品油年检,组织开展加油站(点)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检查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度、油品购销台帐、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台帐等情况。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限期完成整改。
(二)年检期间,原则上不办理证书变更等事宜。申请注销的企业,经县商务局初审后具文上报。对无故不参加年度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条件的加油站点,经公示上报市商务局依法依规吊销或注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联系电话:0557-8095155 县政府一楼129办公室
附件:1.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
2.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注销申请表
砀山县商务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