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资金发放实施方案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确保病死肉不流向餐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农医法【2005】25号)、《宿州市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根据《2015年8月31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县农业农村局为此专门制定《砀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砀农【2016】103号),《安徽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皖农牧【2024】153号)无害化处理数字审核、处理监管、资金发放按程序规范进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企业为主、项目扶持、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引导力度,建立病死动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机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加强病死动物回收和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推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社会化服务,全面提高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能力,确保病死动物得到及时、有效处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尽快建立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防止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防止病死畜禽流向餐桌引起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防止病死畜禽传播动物疫病,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无害化处理监管
(一)全面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砀山县益嘉无害化处理厂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场)作为经营主体,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收集处理数量真实准确,确保工艺流程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和环保条件要求。
(二)强化无害化处理监管。要切实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监管,完善畜禽死亡报告、定点收集、核实登记、运输监管等制度,加强对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病死畜禽、运载工具、贮存场所、处理设施、处理环节、强化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收贮点、无害化处理厂(场)、自行处理的畜禽养殖场户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符合相关标准。
(三)推进信息化监管应用。创新监管方式,以无害化处理厂(场)、自行处理的养殖场户为重点,建立涵盖病死畜禽报告、收集、转运、运输车辆、病死畜禽入库、处理过程等环节监管,充分利用武汉至为科技大平台数据,更好更准确做到无害化处理监管信息系统科学化,推动实现信息化监管。建立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挂钩联动机制。保险理赔应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前提条件,确保无害化处理量与保险理赔范围、理赔数量相吻合。
四、补助范围
1、生猪规模养殖场年出栏50头以上的病死猪(不含流产、四胎、不包括强制扑杀的生猪);
2、国家规定的其它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及猪产品;
3、生猪以外其它大型病死牲畜。
五、补助标准
1、采用无害化集中处理的病死猪,体长 45 厘米(从后耳根到尾根,下同)或 7 公斤(含)以上的按照每头补助不超过 80 元核定,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 65 元/头,县财政补助不超过15元/头;体长在 45 厘米或 7 公斤(不含)以下的以及未区分病死猪长度或重量的,按照每头补助不超过 50 元核定,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不超过 40 元/头,县财政补助不超过10元/头。县财政补助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使用其他涉农资金进行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牛由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每头处理费用按照200元/头予以补助。
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上交病死猪的养殖场(户),财政给予死亡仔猪的送交人20元/头补贴;剩余补助资金由财政补助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
2、对于强制扑杀的畜禽、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执行。
六、补助发放方式
1、按照谁处理、谁受益的精神,根据《砀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协议书》的规定,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育肥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部门按比例(养殖户20,无害化处理厂60)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贴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和无害化处理厂;
2、养殖环节参保母猪死亡后,根据《砀山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协议书》的规定,无害化处理补贴全部补贴于实施无害化处理的单位,不再进行比例分配;
3、生猪定点屠宰环监督病死猪和病害肉的无害化处理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无害化处理实施单位,不再进行比例分配。
七、规范信息报送、数据统计和资金拨付
(一)信息报送。县动监所每月对全县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病死猪及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处理台账及时填写养殖环节病死猪和屠宰环节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每月6日前将上月无害化处理数字统计信息上报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二)资金拨付。2025年中央资金已提前拨付82万元、待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积极争取县级配套资金,由财政部门将配套资金直接拨付到无害化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屠宰厂(场)和无害化处理厂。
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举报电话,并将生猪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名称、病死猪和病害猪产品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所在辖区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砀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