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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文章来源: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8-1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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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砀山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20号建议的答复

吕光勋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空心村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劳动力逐步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选择进城务工以及农业种植成本的不断提升导致农村一部分土地抛荒闲置。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普遍存在一户多宅的现象,大量的闲置宅基地和住宅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我县为解决土地闲置问题积极加快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住宅盘活利用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我县农村常住居民约38.2万人,宅基地闲置率约为11%,有闲置宅基地的农户占到115%,老房屋因无人继承闲置及父母随子女居住使老房屋闲置的情况较为常见。

二、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利用电台、电视台、送法下乡、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利用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承包地流转和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制定政策文件,全力推进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按照《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全面推进试点示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县制定《砀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全面推进试点示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在首批试点良梨镇的基础上增加李庄镇和薛楼园区为第二批试点镇(园区)。李庄镇和薛楼园区分别制定《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高位推进盘活利用改革工作。将闲置住宅与“最美庭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结合,多种路径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盘活利用。

3.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砀山县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更好地杜绝了非法新增住房,和一户多宅现象,避免新增空闲住房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1.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探索符合市场规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激励机制,支持村民有偿退出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盘活利用。

2.结合自身特点我县积极探索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等模式。目前魏寨民宿已作为砀山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典型案例和样板对外宣传和推广。下一步我县将突出乡村产业特色,整合资源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一套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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