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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件】砀山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7-03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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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是提升禁捕效果、加快恢复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的重要举措。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22】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24】5号)有关要求按照《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423号)《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宿农【2024】66号)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以下简称增殖放流)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理念严格按照《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原农业部第 20号令)、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SC/T 94012010)、安徽省水生动物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34/T10052009)等相关要求。根据黄河鲤保护区禁渔新情况,结合近年来黄河鲤保护区水域水生生物资源变化,科学确定增殖放流广布型经济物种、数量、布局,调整优化增殖放流物种结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

二、任务来源

放流任务来源于《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通知(皖农渔函【2024】423号),分配给我县的放流苗种数量115万尾,品种为鲢鱼、鳙鱼、草鱼

放流时间和地点

根据黄河鲤保护区实施禁捕以来黄河故道上中下游的水文、生态及生物资源状况,2024年增殖放流活动地点选择在故黄河林屯水库、岳庄坝水库水域放流时间20247月

、增殖放流技术指标

1放流数量2021年,黄河故道全面实施禁捕,安徽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江汉大学、无锡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安徽农业大学先后对我县黄河故道开展了资源监测调查工作。根据故黄河调查的成果参考近年来对故黄河水生生物资源调查资料,通过增殖放流,因地制宜补充故黄河经济鱼类和地方保护性水生生物种群数量,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增殖放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合理放养草食性鱼类,使故黄河内的水生植物覆盖率控制在一个合理的比例;通过采取综合养护措施,使故黄河鱼类种群得到较快恢复,水生植物得到合理利用,水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从而促进水生生物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渔业的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论证评估,按照河道等大水面增殖放流技术特点以及黄河故道鱼类资源现状,2024将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给我县黄河鲤保护区增殖放流鱼苗115万尾的任务具体细化为:鲢70万尾其中大规格苗种15万尾、鳙鱼25万尾、草鱼20万尾苗种为本流域内当年培育的子一代。

2放流品种质量要求放流物种须是本地种经济鱼类子一代,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转基因种。放流苗种检验须执行水产苗种违禁药物抽检技术规范(农业部 1192号公告-12009)等规定苗种疫病检测参照农业部关于印发<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3个规程的通知(农渔发〔20116 号)执行,保苗种优质、安全。

3、放流苗种规格苗种规格3厘米

4、苗种投放方式:采取滑道方式进行投放,降低放流苗种的应激反应,提高放流苗种的成活率。

5、确定放流苗种供应单位苗种供应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资质;(2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苗种生产许可证;3生产的苗种须通过安徽省省级资质机构药残检测合格;(4苗种供应单位须在农业农村部“智能渔技”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库”中备案;(5)苗种供应单位所属水域与放流水域水系一致;(6)经过招投标程序确定2024年度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

主要活动安排

16月份,在故黄河开展一次放生(增殖放流)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普及科学放生知识,正确指导民间及宗教界科学规范开展放生活动

27月份,在故黄河水域组织开展经济鱼类增殖放流活动

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增殖放流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2024年增殖放流的组织协调工作,成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统筹做好苗种检测检疫、采购,及时组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2、广泛宣传报道为提高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的认识,激发各界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热情,多渠道做好增殖放流活动的宣传工作。精心安排,吸公众参与,扩大社会影响切实提高故黄河沿岸群众对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意识。

3、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效率。本年度放流资金来源主要为:一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二是自筹资金。财政资金将全部用于购买放流苗种。

4、强化全过程监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供苗单位必需持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省级以上原、良种场优先)要有省级渔业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苗种监测合格证明。以合同形式规范增殖放流行为。同时加强供苗单位生产设施、技术保障、资质信誉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放流苗种质量。严禁采购杂交种、转基因种及外来种,确保放流水域生态安全。向砀山县公证处申请对放流品种、数量、规格及放流过程等进行公证,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5、严格渔政执法放流活动结束后,及时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黄河鲤保护区放流水域开展巡查检查,严厉打击破坏增殖放流苗种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放流成果。做好增殖放流工作总结,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

政策咨询联系方式:0557-8884868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日  

附: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成员

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领导小组成员

姓名

职务

单位

分工

职责

王超

副局长

农业农村局

组长

统筹协调

杨英杰

大队长

执法大队

副组长

组织采购、监督

王世荣

高级工程师

执法大队

成员

苗种质量检验、放流过程技术指导

邵晶晶

办公室主任

执法大队

成员

财务、后勤保障

陈鹏洋

工作人员

执法大队

成员

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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