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乡村人才工作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职称评审、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倩
邮箱:dsnync@163.com
办公室电话:0557-8095188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法规股(行政审批股、信访室)。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以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按规定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放管服”改革和有关清单制度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负责人:代效锋
(三)改革发展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有关工作,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地方性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负责人:邵华
(四)农业资源环境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
负责人:王法云
(五)计划财务股。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县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负责人:支昕贞
(六)种植业管理股(种业管理股)。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植物检疫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负责人:赵影
(七)畜牧兽医渔业股。起草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渔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工作。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承担重大跨区域渔事纠纷处理工作。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王爱军
(八)乡村产业发展股(农产品加工指导股、特色产业股)。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政策建议。承担涉及台湾地区有关农业事务。组织协调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
负责人:朱本玉
(九)市场与信息化股。编制全县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
负责人:刘森
(十)帮扶股。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拟订帮扶政策,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负责人:李娅兰
(十一)协作促进股。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欠发达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
负责人:尚玉涵
(十二)监督检查股。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负责人:张世团
二、下设单位
(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负责拟定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等;负责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生猪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渔业、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防疫、水利、农村能源、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查处等农业执法工作;负责受理农业行政违法案件的举报、投诉,负责对举报、移交或上级交办的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机构骨干培训,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英杰
(二)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要职责是:制定小麦、玉米、大豆、瓜菜、砀山酥梨、砀山黄桃、砀山油桃等农作物产业发展规划,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宣传贯彻农业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承担和组织实施选定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承担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智慧农业。参与指导农业产业化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参与指导乡村振兴建设,参与农业科研成果鉴定、农业技能鉴定、农业事故鉴定,对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
负责人:王学良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和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检测并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生态环保工作,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负责人:汪保记
(四)黄河鲤种质资源保护区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设置和维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界碑、标志物及有关保护设施;开展保护区内水生生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的调查监测、资源养护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救护保护区内伤病、搁浅、误捕的保护物种;开展保护区内水产种质资源保护的宣传教育。
负责人:王世荣
(五)乡村建设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乡村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参与研究制定本地区和美乡村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和美乡村建设的规划布局研究、进程跟踪评估、典型宣传推介等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农村改厕的项目调研、政策研究、数据调度、技术服务等有关工作。
负责人:刘祥祥
(六)农业综合开发中心。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地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和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规划;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申报、立项及实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业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任务书、项目扩初设计书。对各单位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考察、评估、论证、审批。统一管理和统筹安排我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县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中、长期计划,年度预、决算直接对省、地、县财政办理各级财政用于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拨款和借款工作。统一分配、使用、管理各级财政用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对峻工项目组织验收。签发验收合格证。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宣传指导工作。组织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各有关单位从事开发工作。
负责人:王长春
(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导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乡村治理工作。指导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
(八)动监所。主要职责:动物卫生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禽兽屠宰监管,初级肉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九)植保中心。主要职责:农业植物病虫监测;农业植物检疫;农业植物病虫防治;农用药械管理;相关社会服务。
负责人:李建东
(十)砀山县土壤肥料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开展土壤肥料技术培训,新型肥料试验示范及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科学施肥增效技术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应用及推广,农户施肥情况调查,土壤墒情监测,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
负责人:阚向锦
(十一)畜牧中心。职责:贯彻和执行动物卫生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监督和管理本地区的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复制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逐步推行官方兽医和职业兽医管理。
负责人:刘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