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处罚
浏览量:   字体:【    】

【行政处罚决定书】砀农(肥料)罚〔2023〕7号,8号

文章来源: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30 10:56
字体大小:【    】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  202311 21

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案件名称

违法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1

砀农(肥料)罚〔2023〕7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

砀山县XXXX有限公司

某某

砀山县xx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的微生物菌肥,其包装袋标签标注:生产厂家为石家庄藁源肥业有限公司,商标为“老农民”牌微生物菌剂,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18)准字(4004)号,执行标准:GB20287-2006,净含量:40kg/袋,技术指标为:有效活菌数≥10亿/克,有机质≥60%。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该肥料登记的技术指标中无有机质的含量,这批肥料包装袋标签标注的内容与正式登记证上所登记的内容不符。当事人从石家庄藁源肥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微生物菌剂4吨,进货价格1250元/吨,货值金额为5000元,至案发时没有销售。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4000元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砀山县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的3%加处罚款。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31122日。

22

砀农(肥料)罚〔2023〕8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肥料案

安徽斯XX肥业有限公司

安徽斯蒂美肥业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的“根又多”高效水溶肥,其包装箱标签标注宿州市东方红肥业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膨地龙”牌根又多高效水溶肥,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18)准字(11103)号,执行标准:NY1429-2010,净含量:40kg/桶,技术指标为:氨基酸≥100g/L;Zn+B≥20g/L。适宜范围:瓜、果、蔬菜、花卉、园林等经济作物,棉花、大豆、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经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登记的适宜范围是小白菜,而没有登记瓜、果、蔬菜、花卉、园林等经济作物,和棉花、大豆、小麦、玉米等大宗农作物。安徽斯蒂美肥业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肥料。该公司2023年7月份从宿州市东方红肥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根又多高效水溶肥200箱,进货价格200元/箱,销售价格为250元/箱,销售40箱,违法所得为10000元。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处罚种类:罚款人民币:20000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中国建设银行砀山县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按规定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的3%加处罚款。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日期:202311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