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填报单位: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日期: 2022年 07月 12日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 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砀农(农肥)罚〔2022〕5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县XX肥业有限公司 |
91341321664247---- |
刘 某 |
2022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砀山县世杰肥业有限公司门市部堆放的“禾益信”牌复合微生物菌剂,包装袋正面标注的是:南京禾益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背面标注的生产厂家:陕西佳尔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有效活菌数 |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4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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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砀农(农肥)罚〔2022〕8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县XX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
91341321568959---- |
王某某 |
2022年3月29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砀山县大地农资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农肥产品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销的复合微生物菌肥,该产品系山东金盛丰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登记证号微生物(2018)准字(4478)号,商品名称:金盛丰化肥,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2.0亿/g,氮磷钾≥10%,有机质≥30%,氨基酸≥8%,与登记证上面登记的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2.0亿/g不符。该产品擅自修改了标签内容。经查,当事人从厂家进了该肥料15吨,每吨700元,以820元/吨销售,共销售了8吨,违法所得6560元。 。 |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7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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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砀农(农肥)罚〔2022〕7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县XX农资销售有限公司XX分公司 |
91341321000G31---- |
王某某 |
2022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砀山县景初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坡里分公司销售的“红牛钾宝”中量元素水溶肥,该产品系山东地冠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登记证号微生物(2018)准字12244号,商品名称:红牛钾宝,主要技术指标:Mg≥10.0%,净含量:40公斤,与网上登记证对比,并没有包装袋上面标准的黄腐酸钾≥45%,甲壳素≥3%等,该产品擅自修改了标签内容。于2022年4月19日,经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月份从厂家购进了该肥料产品4吨,每吨1200元,至案发时已销售2吨,以每吨1500元销售,违法所得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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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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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砀农(农肥)罚〔2022〕6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县XXX农资有限公司 |
91341321MA2TJY---- |
毛某某 |
2022年4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砀山县金诺丰农资有限公司仓库内存放的“撒可富”牌微生物菌剂,标注的生产厂家:河北天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18)准字(5388)号,有效活菌数(C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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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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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砀农(农肥)罚〔2022〕9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XX植保有限公司门市部 |
91341321097395---- |
高某某 |
2022年3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在砀山康稼植保有限公司门市部发现青岛海大生物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状元”牌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登记证号农肥(2017)准字(6225)号,(16-6-32+TE),双藻膨果型,N+P205+K20≥50%,Zn+B:0.2%-3.0%,海藻多糖≥1000PPm,经过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手机上网查询登记证对比,没有袋皮上标注的海藻多糖≥1000PPm,该产品擅自修改了标签内容。当事人从厂家购进了该肥料产品88袋,5公斤/袋,以33.5元/袋购进,至案发时没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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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2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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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砀农(农肥)罚〔2022〕10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XX农资销售有限公司 |
91341321MA2T64---- |
李某某 |
2022年4月8日,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在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砀山燊鑫农资销售有限公司门市部经销的山西中农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根土一号”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执行标准:NY1107-2020, N+P205+K20≥58%,含腐殖酸≥3%,12-4-42,经过执法人员现场使用手机上网查询登记证对比,主要技术指标N+P205+K20≥50%,该产品擅自修改了标签内容。于4月27日,经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从厂家购进了该肥料产品120桶,以40元/桶购进,每桶10kg,货值金额4800元,至案发时没有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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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3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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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砀农(农肥)罚〔2022〕11号 |
涉嫌销售擅自修改标签内容不符肥料案 |
砀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XX门市部 |
91341321MA2MTP---- |
魏某某 |
2022年4月13日,接关帝庙镇瓜农反映投诉,在砀山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李庄服务部购买的微生物菌剂使用后瓜苗出现死苗现象,我局执法人员到李庄镇该门市部进行了检查,该门市部本批肥料已经销售完毕,只有老百姓提供的肥料包装袋,标注生产单位:中国农资集团有限公司,登记证号微生物肥(2014)准字(1496)号,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活菌数≥10亿/克,有机质≥60%,另含:蛋白质≥20%,海藻素≥15%,腐殖酸≥10%,木糖醇≥10%,内含中微量元素钙、镁、硫、铁、锌、硼等,与登记证上面登记的有效活菌数≥2.0亿/g不符,该产品擅自修改了标签内容。当事人2021年底从批发商王腾处购进了该肥料产品2吨,以1050元/吨购进,以1250元/吨销售,至案发时以销售完,违法所得2500元。 |
处罚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人民币0..2万元整。 |
处罚机关: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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