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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砀山县夏种抗旱资金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6-20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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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目标

县干旱持续,距夏种适期播种期下限时间不多任务紧迫,为切实抗稳粮食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镇(园区)、各单位要站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高度,进一步树立责任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拿出“严”和“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各项工作,务必在6月25日前高质量完成全县夏种任务。

二、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

按照宿农〔202245号文件要求,市下达抗旱夏种专项资金85万元,具体分配方案见附表。

资金用途:一是造墒播种,二是抗旱保苗。

根据市局文件要求及我县抗旱夏种任务实际,抗旱资金支出方向的使用范围如下:

(一)抗旱播种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燃油、用电、进排水设施设备、抗旱播种用农机检修费及作业费。

(二)抗旱水源和调水供水设施、添置提运水设备及运行等方面的补助,主要包括开展上述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费、设施建设费、专用设备添置费和使用费、调水费、技术指导培训费。

三、监管措施

(一)各镇(园区)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立即行动,专款专用,在允许范围内科学合理规范使用资金,制定专项资金任务实施方案,确保发挥资金效能,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镇、村公开栏等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各镇(园区)要按照省、市农业资金项目管理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落实监管措施。任务实施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于6月底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各镇(园区)要加强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抗旱夏种资金使用合理,任务高质量按时完成。


附件:2022年抗旱资金分配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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