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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份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1-03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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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部门

案件来源

车牌号码

(主车)

(挂车)

行政处罚相对人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违法行为名称

处罚依据

处罚类型

罚款金额(万元)

皖宿砀交简罚〔20231100296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12345“宿事速办”服务交办

 

LDB6**8

 

**

 

2023.12.25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议价、中途甩客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项

 

罚款

 

0.02

皖宿砀交罚〔2023〕1100297号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UA**7

 

**

 

2023.12.25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0.3

皖宿砀交罚〔20231100298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2***1

 

**

 

2023.12.26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0.3

皖宿砀交罚〔20231100299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AM**3

 

*

 

2023.122.28

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

 

3

 

皖宿砀交罚〔20231100300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7***9

 

**

 

2023.12.28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0.3

皖宿砀交罚〔20231100301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D5***9

 

**

 

2023.12.28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0.3

皖宿砀交罚〔20231100302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举报经核实

 

LF0***5

 

*

 

2023.12.29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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