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砀山县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砀交运〔2023〕9号
县交通运输局各股(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和县委、县政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逐步建立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交通运输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县交通运输局与县司法局共同制定了《砀山县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砀山县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docx
附件2:
砀山县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告知承诺书.doc
砀山县交通运输局 砀山县司法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