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就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二、征收范围:永顺路以东,梨花一路以北,滨湖路以西,迈瑞大道以南(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签订补偿协议期限: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7日(含法定节假日)
第一签约时段: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
第二签约时段: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四、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砀山县征迁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征收指挥部(砀城镇古城社区万庄村南毗邻梨花路路西50米)。
联系人: 武 波 联系电话:13965363599
联系人:李 松 联系电话:15551129777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七、举报监督电话
砀山县征迁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57-2278060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