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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文章来源: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0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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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就征收有关事项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

二、征收范围:永顺路以东,梨花一路以北,滨湖路以西,迈瑞大道以南(详见征收范围红线图)。

上述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签订补偿协议期限:

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7日(含法定节假日)

第一签约时段: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22日;

第二签约时段: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27日。

四、房屋征收实施部门:砀山县征迁服务中心。

五、房屋征收办公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奇瑞新能源汽车配件生产线项目征收指挥部(砀城镇古城社区万庄村南毗邻梨花路路西50米)。

联系人: 武  波   联系电话:13965363599

联系人:李  松   联系电话:15551129777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见附件。

七、举报监督电话

砀山县征迁服务中心;监督电话:0557-2278060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砀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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