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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公共租赁住房自愿退出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3-2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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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近期租金缴纳凭证及租赁合同其它(钥匙)

2.自愿退出申请范本:无

3.申请方式流程:承租家庭在租赁期内自愿退出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家庭应提前30日向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将住房腾空交回产权单位。运营管理单位在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15日内,应书面通知承租人原申请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4.申请受理(办理)机构:砀山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中心。

5.受理地点:桃源居保障房二期北门东100米处

6.办理时限:无

7.咨询电话:0557-8880311

8.监督电话:0557-802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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