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坐 落
证书或证明号
备注
1
郝艳丽
砀城人民东路北侧御都星城开阳星居C37#楼205室
砀房0507050
公告单位:砀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