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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

文章来源: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27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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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 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必填)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 违法行为类型(必填) 违法事实(必填) 处罚依据(必填) 处罚类别(必填) 处罚内容(必填)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必填) 处罚有效期(必填) 公示截止期(必填) 处罚机关(必填)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数据来源单位(必填)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 备注 公开状态(必填) 权责事项名称(必填) 失信严重程度(必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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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自然资规罚[2025]001号 非法占地 当事人于2022年11月,在未取得合法供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位于道北东路北侧、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存量国有建设用地1020平方米(1.53亩)修建污水处理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 罚款 处以罚款人民币102000元(每平方米100元) 10.2 2025/8/13 2099/12/31 2028/8/13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113413210031941976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113413210031941976 退还非法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1.53亩 公开 行政处罚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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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自然资规罚【2025】002号 非法占地 非法占用砀城镇苇子园社区陈庄村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罚款 处108351元人民币罚款 10.8351 2025/8/18 2099/12/31 2028/8/18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113413210031941976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 113413210031941976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3.4164亩 公开 行政处罚 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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