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信息公开 >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处罚
浏览量:   字体:【    】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行政处罚案件

文章来源: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8-21 16:10
字体大小:【    】

闲置土地处置信息公示

 

现将三宗闲置土地处置信息公示如下:

一、GT2022-30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徽省梨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96.069亩,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砀山县不动产权第0004199号,地块位于砀城镇砀郡社区,旭日路西侧;该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能开工建设的有关情况,已构成土地闲置。已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人民币2248.038万元;2025年5月26日出让双方签订了《砀GT2022-3031号宗地存量闲置土地收回收购意向协议书》。2025年8月11日,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砀政秘[2025]43号),对GT2022-30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二、GT2022-31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徽省梨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67.069亩,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3)砀山县不动产权第00,16941号,地块位于砀城镇惠民社区和永顺路东侧地块,人民东路北侧;该宗地存在超过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能开工建设的有关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人民币1569.438万元;2025年5月26日出让双方签订了《砀GT2022-3031号宗地存量闲置土地收回收购意向协议书》。2025年8月11日,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砀政秘[2025]43号),对GT2022-31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三、GT2017-28号宗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安徽梨都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面积为105亩。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18)砀山县不动产权第0019028号,地块位于砀山果园场101省道东侧,该地块处于停建二年以上闲置状态。已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人民币2047.5万元;2025年8月11日,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砀政秘[2025]42号),对GT2017-2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砀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