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市、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文件。
(2)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测绘发展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以镇为单位,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区定界,建立基本农田保护档案;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受理辖区内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申报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协助做好辖区内城镇土地分等定级、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评估、土地交易工作。
(6)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7)协助做好辖区内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参与探矿权、采矿权设置的基础工作;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压覆矿产资源证明等有关工作。
(8)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9)组织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指导群众帮好防灾工作;开展地质灾害监测和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及时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协助做好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
(10)负责测量标志保护与维护工作,并对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人履地义务、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报告损毁或擅自移动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行为;协助做好有关测绘工作。
(11)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和处理工作;负责聘用的国土协管员管理工作;
(12)做好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
负责人姓名:高明
联系方式:17755707563
办公地址:园艺场场部办公楼三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