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李凤华废品收购站:
本机关于2025年8月4日作出砀工伤认字〔2025〕0079认定工伤决定书中,后发现文字存在笔误,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笔误更正通知(编号:砀工伤认字〔2025〕0079之一)。主要内容为:该认定工伤决定书第3行“事故时间:2024年4月18日”,现更正为“事故时间:2025年4月18日”;第5行“用人单位:砀山县李凤华废品回收站”,现更正为“用工单位:砀山县李凤华废品收购站”。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该更正通知,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17室(砀山县道北中路劳动保障大厦,联系电话:0557-8022086)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