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我县脱贫劳动者(含监测帮扶对象)转移就业、稳定就业,根据《关于落实脱贫劳动者跨省就业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砀人社【2022】97号)文件要求,经镇(园区)审核、县局复核,符合脱贫劳动者跨省务工交通补助发放条件人员共2815人,83.01万元。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6日。
附件:2025年砀山县第一批跨省务工交通补贴花名册公示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