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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人社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 砀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7-1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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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有关部署要求,切实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快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全面排查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快推进人社领域涉企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水平,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真正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切实为企业减负,让企业有感。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解决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着力解决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着力解决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按照上级要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上发布专项整治方案,公布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电话:0557-8020230,广泛征集企业、群众、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

二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2024年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抽取一定数量的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认真梳理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是梳理涉企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11月至202312月期间涉及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中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进行梳理,检查是否存在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四是梳理信访、投诉和新闻舆论件。对20211月至202312月期间与本部门涉企行政执法工作有关的信访件、投诉件和新闻舆论批评稿件进行梳理,重点通过高频投诉事项和网络舆情,检查是否涉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人社领域行政执法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信息共享,组织专门力量推进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注重整改实效。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合理安排进度,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落地见效。

(三)强化宣传交流。要充分利用多种传播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四)健全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和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和积累的措施、经验,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做好机制完善、建章立制等工作,尽快补齐制度短板,加快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涉企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推动涉企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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