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根据有关规定,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本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1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工资人员在公示期内持相关材料到砀山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投诉(地址:砀城镇道北中路15号),若公示期内未收到欠薪投诉,我大队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解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监管。
劳动保障监察员:张华
联系电话:0557-8880369
手机:19955767986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承包单位 |
项目经理 (负责人) |
1 |
2022年“四好农村路”01段工程 |
周口瑞烽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石长美13914806697 |
砀山县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