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20〕87号)、《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21〕10 号)、《关于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砀就办〔2022〕3号)精神,经个人申请、村委会初审、镇(园区)审核、相关部门审查审定等程序,现对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4387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日期: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
监督电话:0557—8022039
附件:砀山县202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人员花名册





































































































































































































































































































砀山县人社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