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针对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带来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按照“政府指导、企业配合、依法操作、减少失业、促进就业、生活有保障、就业有着落”的工作思路,建立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工作机制,及时监测企业裁员情况,鼓励企业稳定岗位,保障裁员平稳进行,稳定就业局势。
二、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界定
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指砀山县辖区范围内的企业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列举的四类情形时,企业计划一次性裁员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就业不稳定风险。
(一)四类情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企
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裁员规模:企业职工在500人以下,一次性裁员超过50人的;企业职工在500人以上(含500人)、2000人以下(含2000人),一次性裁员超过10%的;企业职工在2000人以上,一次性裁员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次性裁员超过100人的)。
三、响应措施
企业出现规模性裁员风险后,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应通过工会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裁员备案。企业所对应的人社部门要第一时间介入,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企业调研,主动提供政策咨询帮扶,稳妥处理好企业规模性裁员带来得风险,维护就业局势稳定。
(一)事先监测预警。紧抓失业动态监测、重点企业用工监测等工作,准确掌握企业岗位变化情况,加强对就业失业形式的分析研判。围绕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工作,及时发现企业规模性裁员情况。密切关注劳动争议案件、企业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等情况,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新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掌握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动对接、指导协调、挂钩帮扶。(责任单位: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就业股、信息中心、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各镇、开发区人社所)
(二)支持企业稳岗留工。鼓励企业申领稳岗补贴,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力争不裁员或少裁员。用好失业调控补贴,实现企业职工岗位的平稳转移,尽量减少失业人员数量。鼓励参保企业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责任单位:就业股,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各镇、开发区人社所)
(三)指导企业裁员备案。按照市局《关于规范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流程的通知》要求,指导企业依法裁员,严格审核把关,规范企业裁员行为。(责任单位: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各镇、开发区人社所)
(四)发放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手续,使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符合失业人员就业创业条件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创业补贴等促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五)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指导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处理企业规模性裁员中遇到的劳动关系问题。因裁减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做好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行为的举报、投诉。(责任单位: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六)实施就业援助。对因企业裁员出现的失业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帮助其实现再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安置公益性岗位。鼓励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提供创业培训、转岗培训、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责任单位:就业股、职建股、职介中心、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主要职责是收集企业裁员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协调指导工作。各相关股室、局属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凝聚稳定和防止失业的合力。各镇、开发区人社所,各园区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机制。
(二)狠抓工作落实。指导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是人社部门的法定职责,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保持我县就业局势稳定、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风险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在帮助企业裁员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介入的时机,靠前指挥,努力把困难和问题消化在职工离开企业之前。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意识,让企业和被裁减人员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关心,增强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自媒体,大力宣传社会保障各项法律法规,有效提升社会各界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存与发展,树立正确就业观,主动提升就业能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
(四)做好跟踪服务。各单位要及时协调处理企业裁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企业裁员结束后,要跟踪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对易反复出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应对,不断总结经验,推动防范和应对企业规模性裁员工作有效开展。
联系人: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股 王冠一
联系电话:0557-8020230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