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砀山县就业见习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1年砀山县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20日
2021年砀山县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2021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落实高校毕业生和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提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其他16--24岁的失业青年就业能力,促进通过见习实现就业。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0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稳就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就业是最大民生,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做好民生工作,促进我县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为全县经济建设助力。
二、目标任务
2021年度开发就业见习岗位490个,组织245名以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锻炼,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
三、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认定
1、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条件
(1)在我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内部制度健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3)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就业见习管理工作,委派实践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有责任心的人员作为见习指导老师;
(4)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适合各类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业见习岗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有利于见习人员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5)能够按时为见习人员发放见习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6)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措施。
2、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单位)申报程序
具备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认定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简介、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填写《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及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由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对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资料提出初审意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并报备市人才服务中心后予以公示,并对已经批复的就业见习基地予以授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见习基地的质量、效果进行评估、对于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地予以通报表彰,对于不适合继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单位,将取消其资格。
四、就业见习申请
1、见习生申请条件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具有工作能力,暂时无业且要求就业而未能就业的16-24岁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具体分为:一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青年;二是虽没有办理失业登记但事实上处于无业状态的失业青年[不包括正在就学(全日制)、服役、服刑、强制戒毒以及没有劳动能力的青年等],通过就业信息系统比对校验,其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登记就业、没有参加单位社会保险、没有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没有工商登记注册等,系统将视为失业青年)。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青年以及缺乏工作经历的青年,优先提供见习机会。已参加过就业见习、已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等不得申报见习。
2、见习生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应于9月前到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填报志愿。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就业见习申请表》。
五、见习管理
1、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应签订统一规范的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间权利义务。
2、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应指定专人加强对见习人员的工作指导,提高见习质量;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维护见习人员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期间产生的问题。
3、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对见习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督促检查见习的单位的日常管理情况,协调解决见习期间出现的问题。
4、见习期满,见习基地应对见习人员情况进行考核鉴定,根据见习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和工作能力,对见习人员工作作出鉴定,作为实践锻炼经历的证明和今后就业招聘选用的依据。见习基地如需招聘员工,应优先从见习期满并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选聘。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基地聘用的,应视为提前结束见习。见习期满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见习人员,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继续进行就业创业跟踪帮扶,促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六、见习补贴资金政策
1、经认定的见习基地(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见习单位给予见习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其中:就业补助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补贴),支持见习单位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基地应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均100元(一次性),见习指导费人均200元支付给见习单位(一次性),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对见习期满后与见习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毕业生50%以上的见习单位,根据吸纳见习毕业生人数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奖励。见习补贴经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我县财政部门按期拨付到各见习单位。
2、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申报,应填写《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见习人员签到或考勤表、发放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银行流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经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见习基地。
七、工作要求
1、各见习基地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如有弄虚作假,不如实提供人员变更信息,将取消就业见习基地资格。
2、就业见习人员如有离职、做用工备案等离开见习岗位的请及时上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并登记备案,将当月停发就业见习补贴。
3、就业见习人员生活补助按照文件要求按时足额发放。
4、每月、每季度及时按照通知要求上报就业见习人员在岗情况。
5、见习基地积极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
附件:1.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3.安徽省就业见习申请表
4.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5.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
6.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7.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
8.砀山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承诺书
附件1
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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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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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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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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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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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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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门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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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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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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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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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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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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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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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岗位 情 况 |
拟接收见习人员数量 |
接收见习人员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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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人员每月 生活补贴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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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留用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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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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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
申请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见习岗位名称 |
拟接收见习 人员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主要见习工作内容 |
见习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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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安徽省就业见习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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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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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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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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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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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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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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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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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院(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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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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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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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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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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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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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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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
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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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意向单位及见习岗位 |
其他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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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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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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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
附件4
安徽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甲方(见习基地):
乙方(见习人员):
毕业学校: 学历:
专 业: 毕业时间:
为明确见习毕业生与见习基地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7〕111号)、《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本着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见习期限
乙方到甲方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见习岗位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情况,安排其到 部门,从事 (岗位)工作。
见习期间,甲方负责安排专门技术与管理人员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日常管理,乙方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认真完成见习任务。
三、见习待遇
(一)甲方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职工实际薪酬水平,为乙方提供见习生活补助,办理银行卡,并通过银行卡发放补助,月补助标准不低于人民币 元。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四、岗位纪律
(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见习规章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指导和管理。
(二)乙方如违反见习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相应处理。
五、劳动保护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提供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保证乙方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等规定,维护乙方劳动休息权利。
六、见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二)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要求提供见习岗位或克扣、无故拖欠乙方生活补助的,乙方有权中止协议,并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
(三)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无正当理由脱离见习岗位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并上报当地人社部门,经核实后取消乙方的见习资格。
(四)因乙方个人原因要求提前终止见习协议的,应提前3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甲方应允许其终止见习。
(五)在见习期间被甲方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六)见习活动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
七、其他
无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 安徽省就业见习证明
附件6
安徽省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 号 |
姓 名 |
性 别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学校 |
毕业 时间 |
专 业 |
学历 学位 |
见习 岗位 |
见习 (天数) |
补助金额(元) |
是否留用 |
见习生 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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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安徽省就业见习财政补贴申报表
见习基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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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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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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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部门和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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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见习毕业生 人数(人) |
补贴标准 (元/月/人) |
申请见习补贴 总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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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开户 银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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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公共就业 人才服务机构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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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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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级财政部门 复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8
因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是国家一项民生工程。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如实申报参加就业见习人员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见习离职人员,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不虚报、谎报就业见习人员数量及见习周期,不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如因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离职人员等信息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
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