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负责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日常处理工作。
负责人:陈超,职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联系电话:8889169,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1:30,2:30-5:30,办公地址:砀山县砀城镇道北中路482号五楼,邮编:23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