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砀山县司法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便于公众掌握文件主要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保证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法[2013]800号)、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宿司[2020]15号)文件关于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特下发《意见》。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意见》主要是对砀山县法律援助经费配套、使用、监督和管理做出相关规定,对推进措施做出具体要求,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大幅提升。
三、修订过程
2025年3月,砀山县司法局着手制定《意见》,形成初稿。砀山县司法局于2025年3月19日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征求关于文件的意见,共征求意见零条,采纳零条。2025年3月28日,《意见》以砀山县司法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保证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五、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八条,包含修订依据和具体管理措施。
六、保障措施
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保证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七、政策咨询方式
咨询科室: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咨询电话:0557-802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