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砀山县司法局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为了便于公众掌握文件主要内容,今天,我们邀请到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宜彬,就《意见》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保障措施等内容为大家进行解读。本次由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主持采访。
【记者】尊敬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关注砀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宜彬,请他为大家解读一下最近出台的《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
【王宜彬】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来到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交流工作。
【记者】王主任,可以简要为我们介绍一下《意见》的修订背景吗?
【王宜彬】《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工作的意见》于2025年3月28日印发生效;制定《意见》是为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督,保证法律援助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困难群众依法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
【记者】那么,修订《意见》有进行什么参考吗?
【王宜彬】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政法[2013]800号)、宿州市财政局、宿州市司法局《宿州市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宿司[2020]15号)文件关于法律援助经费管理的精神,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制定的《意见》。
【记者】王主任,《意见》的具体内容能为我们简单讲解下吗?
【王宜彬】好的,《意见》主要是对砀山县法律援助经费配套、使用、监督和管理做出相关规定,对推进措施做出具体要求,目的是保证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及服务质量大幅提升。《意见》共十八条,包含修订依据和具体管理措施。
【记者】为了保障《意见》顺利实施,有做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王宜彬】为保障《意见》的顺利实施,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经费的监督和管理,严格经费使用审批手续,保证法律援助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解读人: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王宜彬
咨询科室: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
咨询电话:0557-8023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