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县政务公开办转发的问题,砀山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对照清单举一反三。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1.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立改废):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已对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进行更新。
2.建议提案办理:未公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信息;“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整改措施:已公开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信息;已对栏目下情况说明进行整合。
3.财政资金(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栏目下情况说明未整合。
整改措施:已对栏目下情况说明进行整合。
4.财政资金(部门项目):未公开2024年部门项目信息,包括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未公开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或绩效评价报告。
整改措施:已对2024年部门项目信息、2023年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进行更新。
5.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2023年版行政权力的流程图公开不全,缺少“公证员免职报审”等。
整改措施:“公证员免职报审”流程图正在制作中,将在制作完成后公开。
6.行政权力运行结果(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2024年行政给付、其他权力办理结果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已对2024年行政给付、其他权力办理结果信息进行更新。
7.行政权力运行结果(处罚强制信息):2024年行政处罚办理结果信息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已对2024年行政处罚办理结果信息进行更新。
8.政策解读(解读质量):“【文字解读】砀山县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的规定》的通知的文字解读”中“五、主要任务”简单摘抄原文;“【文字解读】砀山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方案》的文字解读”发布日期与政策原文发布日期间隔超3个工作日,“三、研判和起草过程”未明确印发等时间且“四、工作目标”“五、主要任务”简单摘抄原文。
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持续提高文件解读发布规范及解读质量。
9.回应关切(主动回应):近两个月未公开主动回应信息。
整改措施:已更新主动回应信息。
10.工作推进:建议及时公开2024年政务公开主管领导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的信息。
整改措施:目前无相关信息,后续会在产生相关信息时及时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