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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县司法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谋划

文章来源: 砀山县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6-27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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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徽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谋划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工作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自3月中旬以来,在全县开展“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在实现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基础上,村(居)法律顾问和村(居)“两委”委员中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子,对576名村两委干部身份的“法律明白人”结对帮带,目前已结成帮带队伍262支,覆盖14个镇(园区)63个村(社区)。结合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擅长领域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自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已开展法治培训50余场次。二是开展“听说读写考 共学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开设“法律明白人”普法课堂(民法典主题),组织14名“法律明白人”拍摄民法典普法课堂14期。三是选树、推广先进典型。推荐县烟草专卖局法规员张子舟申报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推荐县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股申报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推荐李庄镇人民政府申报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多举措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认真研判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召开矫情分析会议187次实现在矫通App智能管理平台使用率全覆盖;举办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班,组织33名社区矫正对象前往宿州市监狱,参与了一场旨在增强法治意识、促进自我改造的警示教育活动。此次警示教育活动是加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9人,解矫188人,现在矫社区矫正对象427 人,缓刑414人。现有重点管理社区矫正对象58人,假释5人,管制1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调查评估共112件,调查评估客观真实可信。二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排查化解常态化,加强联合稳控,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结合“两大一防”等活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目前建有“百姓评理说事点”176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8家。重点打造完善“老书记调解室”“乡贤调解室”“老执说事”等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调解组织12个。今年以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68件,预防矛盾纠纷186件,调解纠纷582件,调解成功580件,调处率99.7%。三是加强安置帮教组织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衔接管控工作。抓好衔接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做好衔接,不在本地的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实地走访、排查,杜绝出现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情形。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刑释人员采取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设置安置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定期走访,防止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目前我县共有安置帮教对象2543人,其中重点帮教130人,一般帮教2413人,今年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50人。四是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集中宣传工作。托基层司法所在各乡镇开展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制作平安建设展板,播放宣传视频、音频,发放宣传单、入户走访等形式,重点宣传安全感满意度电话普及、平安创建活动、扫黑除恶斗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内容。组织局全体人员开展纸质调查问卷测评,确保全体人员全部知晓全省安全感满意度调查电话和相关工作,并安排全体在编人员到社区开展宣传走访活动,填写《干部入户走访登记表》400余份。针对市县对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电话调查、问卷调查、“双提升”小程序群众反馈情况,安排部署回访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双提升”工作的知晓率、满意率。按照县委政法委“三官一律”进社区方案,安排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律师到包保小区开展双提升宣传工作。

(三)认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1件,其中刑事237件,民事193件,行政1件。共接待咨询200余人次,已办结案件313件,结案率达72.8%。一是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采取纵向联动、横线联合的宣传工作模式,与人社、残联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律师走进社区、工地、校园,向农民工、残疾人及妇女儿童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四是砀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6月5日砀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砀山县人社局挂牌成立。工作站的设立拓宽了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渠道,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在法律援助和劳动者之间架起了一座便民桥梁,让法律援助能够第一时间介入劳动纠纷的调处,更方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非诉讼调解,有利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实现了咨询、援助、调解、仲裁“四位一体”的无缝对接。四是做好律师业务指导工作。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8家,执业律师共计70人,法援律师3人、现有公职律师44人;基层法律服务所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2人。五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县175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县每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平均担任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顾问通过不定期上门、利用每月28号党员活动日开展此项宣传工作,并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并通过微信或电话宣传等方式为全县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防范、减少纠纷和违法犯罪的发生。截至目前,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8次,发放资料近600余份,受众群众1200余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9件,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600余人次,为进一步推动法治砀山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四)全力做好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报告,通报了2023年度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情况,审议了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对2024年依法治县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后印发了《中共砀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依法治县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专题述法评议。评议现场听取赵屯镇、李庄镇、县市场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并进行了点评;书面听取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周寨镇、玄庙镇等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述法报告。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法院、县检察院、“两代表一委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评议团,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工作的通知》,做好2023年各镇(园区)、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书面述法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梳理公共政策未兑现、行政协议未履行情况,按照“发现一个,兑现一个”的原则,依法主动及时全面兑现履约。对复杂问题,在理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制定法律责任清单和兑现履约清单。对于一时难以解决问题,实行“一案一策”,明确解决举措和时限。及时跟进兑现情况,对进度滞后的单位下发督办函,针对已兑现问题及时征询企业满意情况,确保问题线索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实现应兑尽兑。2024年1至6月份,全县梳理发现公共政策兑现问题16个,目前已完成兑现14个,签订还款协议2个。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一是推动乡镇赋权事项落地。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完善综合行政执法机制体制,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延伸,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业务指导工作。2024年6月4日,司法局组织全县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通过考试的126人下发考试成绩合格的通知。二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三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砀山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通用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报名的资格查验,做好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政府行政执法人员报名考试的审批工作。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和不当决策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26份,提出意见建议107条。推动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镇(园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16各镇(园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负责合法性审查业务人员参加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暨乡镇(街道)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推进会,开展合法性审查业务跟班学习活动,提升合法性审查业务水平,目前已有9个镇(园区)参加跟班学习活动。三是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印发《关于报送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经过各镇(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申报,县司法局审核,形成《2024年砀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共计3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了具体承办单位。近期拟提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工作。对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对向砀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积极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并根据案件情况,积极召开通知、进行现场勘查。2024年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66件,已办结41件,纠错案件1件,纠错率2.44%。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共计51件。已办结12件,败诉案件2件,败诉率16.67%。二是积极做好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1-5月共计开庭审理案件27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0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已达到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74.07%。三是做好巡视整改工作。为推动败诉率降低工作,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并成立整改工作专班,明确重点任务,并将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每周汇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制度文件,对“双下降”工作尤其是提高部门自我纠错能力作出明确要求,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对2019年—2023年的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形成案卷目录,逐案分析违法行政行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成因,建立工作台账,形成败诉案件情况分析自查报告。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惠企政策法治性。印发《关于开展惠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部门开展有关惠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县制定惠企政策提供法治保障。参加招商引资预审会5次,共预审项目21个。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为依法经营和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法律服务。砀山县8家律师事务所,全县律师事务所实地走访企业33家,开展了27场法律事务讲座,政策宣讲解读受众1200余人,惠及企业33家,发放政策清单法律手册600余份。走访过程中着重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讲解;针对企业在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共计35条、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21个,堵塞法律漏洞,防范经营风险,从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八)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局党组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政治任务,领导干部亲自抓、带头干。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及时向全体党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及省、市、县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等,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明确总体安排,细化学习任务,有计划、有措施的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开展。截至目前,共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22次,中心组理论学习5次,举办业务培训班6次,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1次。二是积极谋划党建品牌。根据县直机关工委有关党建品牌建设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砀山县司法局机关支部党建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积极谋划“党建引领˙法润梨都”党建品牌。通过创建具有司法行政系统工作特色和鲜明时代精神的党建品牌,使全系统党员干部强化公正执法理念,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法治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立足实际,贴近基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以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促进砀山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待提升。法律明白人”缺少专项经费支持无待遇保障,对于专业人才缺乏吸引力,村干部和“五老”人员等法律明白人,高中以下文化程度占比较大,平时重点忙于村级事务管理工作,在法律知识理解运用方面有欠缺,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问题能力不足。

(二)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薄弱。一方面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出庭质效不高;另一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责任心不强,执法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实效有待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还不明显,部分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存在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对案件事实不了解,出庭准备不充分等问题,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现象仍然存在。

(四)应诉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应诉案件报备不及时,报表内容存在漏项、数据不平衡等不规范现象,导致县政府不能及时掌握行政诉讼案件办理情况。

三、下半年工作谋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党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适时召开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次会议。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周年为契机,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组织2024年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2024年“江淮普法行”等普法活动,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担任“法律明白人”的村(社区)“两委”干部为重点,加强常态化培训,举办全县“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

(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争创一流法治政府。积极落实《砀山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目标要求,保持“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中法治营商环境指标水平居全市前列,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高于95%,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95%以上;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制定乡镇综合执法过渡期方案,指导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在全县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取得新成效;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降低行政应诉败诉率,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

(三)大力发挥法治作用,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深入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进行优化,防范企业经营风险,从而为全县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高效法律服务。二是督促律师发挥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作用。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律师通过不定期下乡、上门、利用每月28号党员活动日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并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有些通过微信或电话解答等方式为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从而防范、减少纠纷和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切实抓好法律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档升级。积极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推进惠民服务铺展覆盖。加大推广12348安徽法网和12348安徽法网移动APP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点击率和使用率。持续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充分发挥“12348安徽法网”作用,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以省示范所创建推动司法所建设水平新提升。以全县4个省示范司法所为标杆,不断提升全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夯实全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二是以特色平台创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及时总结推广“葛集老书记调解室”、“赵屯乡贤调解室”等一批调解组织的创新经验做法,结合各镇实际,再努力创建一到两个人民调解新平台,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发展。三是以规范化推动安置帮教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衔接环节,做到信息衔接无误、人员衔接无缝、措施衔接到位。做实安置、帮教环节,扎实开展安置帮教摸排走访,实现刑释解矫人员放出来有人接,接回来有人管,就业有人扶,创业有人帮,困难有人助的工作目标。

(六)打造多元多边立体格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做好相邻地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完善皖苏鲁豫“四省七县”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管理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合作共赢;落实《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定,压实村(居)民委员会相关责任,实现执法主体和协助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结合我县实际设置区位相邻、交通便利、合理有序的社区矫正中队,构建形成省市县镇四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形成上下协同、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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