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砀山县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防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积极谋划作为,发挥职能优势,推进工作落实。现按照要求,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印发《砀山县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方案》,4月11-16日,在全县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的通知》,部署开展5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二是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在监测点李庄镇李园新村开展交通安全、信访稳定、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4场。三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将法治文化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开展“我们的节日·春节 普法保平安”活动10余场,“猜法治灯谜 庆元宵佳节”法治宣传活动2场。四是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和管理。全县149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037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10余场。五是创办《梨都普法简报》。为及时总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调动各单位普法积极性,中共砀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砀山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印制《梨都普法简报》,每月一期。
(二)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召开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大会,差异化制定矫正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加强对监督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力度;开展“开学第一课 送法进校园”活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题宣传活动50余场。二是全力做好社会矫正日常工作。认真研判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开展,召开矫情分析会议85次;实现在矫通App智能管理平台使用率全覆盖;开展“节前”点验督查、保外就医社区矫正对象专项督导检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卷宗互查互评等活动,提升社区矫正管理力度,截至目前,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11人,解矫187人,在矫438人,缓刑426人;重点管理78人,假释3人,管制0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因违规违法行为被警告处罚4人次,训诫处罚5人次。前调查评估209件,社区影响评估适用率达96%。三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联合稳控,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结合“人民调解为人民,助推治理现代化”、两个“百日攻坚”等活动,积极深入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思路,目前建有“百姓评理说事点”176个,行业性人民调委会7家,正在谋划1家。目前共开展排查矛盾纠纷323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85件,预防矛盾纠纷221件,调解纠纷356件,调解成功344件,调处率97%。四是加强安置帮教组织规范建设,严格落实衔接管控工作。抓好衔接登记、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做好衔接,不在本地的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进行核查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联合派出所、村委会实地走访、排查,杜绝出现刑满释放人员涉黑涉恶情形。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刑释人员采取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设置安置帮教小组进行重点帮教,定期走访,防止出现重新犯罪的情况。目前我县共衔接安置帮教对象248人,其中重点帮教6人,一般帮教242人,安置120人,帮教248人。安置帮教期内共2183人,有重新犯罪风险人数0人。五是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集中宣传工作。我局根据市、县要求深入开展群众安全感满意度集中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感满意度电话普及、平安创建活动、扫黑除恶斗争、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内容。同时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到平安建设联系点开展入户访谈、排查活动,每人至少走访10户,实现走访全覆盖。6月8日,我局统一组织人员到程庄镇衡楼村开展集中宣传活动。6月9日,我局召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局“发挥职能作用、保障平安建设”的工作情况。
(三)认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5件,其中刑事221件,民事214件。共接待咨询400余人次,已办结案件277件,结案率达63.7%。一是提档升级砀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2023年5月对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重新改造、装修,服务大厅业务窗口由3个增加到6个,服务事项在原有法律援助、律师咨询、人民调解服务职能基础上,增加了公证、行政复议、远程视频会见等法律服务,涵盖了司法行政工作对外窗口服务事项。后续将继续投入资金,增添“智慧司法”服务元素,实现语音应答、法律咨询、法条搜索、文书打印,以及现场查询和连线专业律师等智能化操作。全县16个镇(园区),已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100%;在175个村(社区)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全省12348法律服务热线24小时开通,法网全面开放,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多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参与“巾帼展风采 普法助维权”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围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暴法》以及法律援助民生政策有关妇女婚姻家庭、人身伤害、劳动保障等权益进行宣传;累计共解答法律咨询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纪念品600余份。三是成立砀山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5月4日,砀山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砀山县司法局牌成立,旨在面向全县退役军人,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搭建起一条快速有效的维权通道,为其提供诉讼代理、法律咨询等优质、高效、多元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四是做好律师业务指导工作。我县现有律师事务所8家,执业律师共计64人、法援律师3人、现有公职律师40人;基层法律服务所6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2人。截至5月底,律师共办理刑事案件 199件,民事案件代理602件,行政案件7件,业务收入122.8万元。五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我县175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了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县每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平均担任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法律顾问通过不定期上门、利用每月28号党员活动日开展此项宣传工作,并接待群众的来访咨询。并通过微信或电话宣传等方式为全县村(社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防范、减少纠纷和违法犯罪的发生。截至5月底,共组织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8次,发放资料近1300余份,受众群众3500余人,提供各类法律援助咨询1000余人次,为进一步推动法治砀山建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四)全力做好依法治县工作。一是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对宿州市开展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行任务分解,制定51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提请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同时下发工作提醒,做好督促工作。二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领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市级要求,制定《砀山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砀山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工作专班,专门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积极敦促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制定本系统实施方案,聚焦“六个方面”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内部主动对照查、自上而下逐级查、接受群众监督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等方式,在本系统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专项整治通告,在“砀山发布”等信息平台上发布,要求县公安局、县交运局积极转载,扩大宣传面。印制140份通告,联合县商务局张贴至全县67个加油站,在全面形成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三是筹备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5月11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县委召开,唐明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书面听取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砀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目前文件已经印发。四是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邀请官庄坝镇、朱楼镇、交运局、人社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并请唐明书记一一进行点评;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园区)、县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2022年度述法工作。五是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法律明白人”培训相结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活动20余场。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工作。一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审查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截至目前共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9份,提出审查意见52条。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实行季度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部门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二是推动乡镇赋权事项落地。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决定》(皖政[2022]112号),4月27日组织县城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等15家部门与13个镇人民政府签订乡镇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共涉及301项审批执法事项。三是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印发《砀山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参加县投资促进中心组织的县招商引资项目预审会,对招商引资项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截至目前共参加3次预审会,预审项目10个。四是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重点评查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水利等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并已办结的案件,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开展。五是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举办“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应用培训班的通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督信息化水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上报各单位到期行政执法证件换证申请、执法主体、执法单位受委托组织申请等,共计审批行政执法人员换领新证信息共300余人。严格按照省厅旧证换新证的要求,继续下发行政执法人员新证件,下发新证件200余个。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一是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对向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及时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对向砀山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凡符合受理条件的积极予以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并根据案件情况,积极召开通知、进行现场勘查。截至目前,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55件,其中不予受理2件,受理53件。已办结32件,其中维持14件,终止9件,驳回3件,确认违法5件,撤销1件。二是认真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办理。1-5月份,砀山县行政诉讼案件共计36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8件,驳回3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撤销1件,以县政府为被告的二审案件4件,驳回3件;以镇政府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件,驳回1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以县直部门为被告的一审案件25件,驳回7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5件,以县直部门为被告的二审案件13件,驳回5件,准许原告撤回起诉1件、以县直部门为被告的再审案件1件,未办结。三是积极做好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3年共计开庭审理案件2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出庭应诉,已达到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但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5件,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量较低,下一步继续需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升惠企政策法治性。印发《关于开展惠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砀府法领办〔2023〕9号),组织部门开展有关惠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我县制定惠企政策提供法治保障。二是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为依法经营和经济发展提供高效法律服务。截至4月底,砀山县8家律师事务所,各所律师在各个镇(园区)实地走访企业54家,开展了12场法律事务讲座,组织培训12场次,政策宣讲解读受众700人,惠及企业54家,发放政策清单法律手册310余份,针对企业在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条。着重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合同法律风险、刑事法律风险进行讲解;现场解答企业负责人提出的用工、工伤、合同、保险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在了解企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采取“一企一策”的方式,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1个,堵塞法律漏洞,防范经营风险,为全县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高效法律服务。
(八)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目前已实际落实行政复议集权,县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以县政府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印发《砀山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提交《关于增设县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和内设股室、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目前增设内设股室和人员的工作正在推动中。起草《砀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委员会的通知》等行政复议相关文件6个,拟提请最近一期常务会研究。二是积极落实社区矫正队建制。砀山县队建制实施方案已上报县编办。根据我县乡镇(街道)分布情况和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数量,砀山县15个司法所和1个工作站拟设置4个社区矫正中队,分别为砀城中队(辖区为砀城镇、曹庄镇、赵屯镇)、关帝庙中队(辖区为关帝庙镇、高铁新区、薛楼园区、朱楼镇、经济开发区)、良梨中队(辖区为良梨镇、唐寨镇、李庄镇、程庄镇)、玄庙中队(辖区为玄庙镇、官庄坝镇、周寨镇、葛集镇),每个中队管理社区矫正对象100人左右,社区矫正中队为县社区矫正大队下设机构,承担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职能。计划县社区矫正大队配置5名政法专项编制专职人员,社区矫正中队配备2名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各中队设中队长1名,中队人数超过5人的,设副中队长1名。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薄弱。一方面部分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出庭应诉率不达标,出庭质效不高;另一方面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良莠不齐,责任心不强,执法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二是法治阵地建设薄弱。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模小、载体少、分布散,宣传模式较为单一,法治文化氛围不浓。
三是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不高。受制于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等限制,镇、村(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整体创建水平较低。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升法治社会工作成效,成功通过“八五”普法中期验收。一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树立社会普法意识,提高普法工作实效。二是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加强普法品牌建设,全力提升法治宣传见实效,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活动,提升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三是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列入乡镇目标考核范围,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项目等为基础,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场所,推进乡镇、县直执法单位联合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上一层楼。
(二)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开展,争创一流法治政府。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保证法治环境指标水平稳居全省第一方阵,第三方调查市场主体满意度高于95%,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达95%以上,推进我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规范法制工作开展。扎实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个案监督;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范围,切实做到减证便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执法力度。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效力发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合议制,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和案件审理委员会,建设“智慧复议”。建立健全对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机制,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强化出庭发声率,逐步提高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及发声率,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
(三)大力发挥法治作用,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为企业输入法治因子,加大“送法进企业”活动力度,通过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方式对企业在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有效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为企业化解法律风险、规范运营提供法律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治保障作用,加强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特事快办,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打造公开公平、高效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帮助企业解难题;公证处开放微小企业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减免费用,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四)切实抓好法律服务,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一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档升级。积极扩大法律援助的受援面,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跟踪监督,进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为法律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推进惠民服务铺展覆盖。加大推广12348安徽法网和12348安徽法网移动APP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点击率和使用率。持续深化公证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充分发挥“12348安徽法网”作用,探索“互联网+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能力。
(五)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四说一听”“警民联调”诉调对接等途径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民转刑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促进社会治安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二是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强化对重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筑牢社区矫正管控防线。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对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个人档案,确保建档率达到100%,明确帮教人员,落实安置措施,做到无空白点。结合两个“百日攻坚”活动,强化对重点人员尤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管理教育。
(六)打造多元多边立体格局,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一是建设便捷法治走廊。与江苏省丰县司法局、山东省单县司法局开展“皖苏鲁边界法治走廊”共建共治共享活动。通过探索建立法治联建机制、推动开展一系列法治联动活动、同步打造一批法治主题阵地、联合加强各类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三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二是打造社区矫正多元立体格局。做好相邻地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设置皖苏鲁豫“四省七县”社区矫正工作跨区域协作管理机制,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合作共赢;落实《安徽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规定,压实村(居)民委员会相关责任,实现执法主体和协助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相关工作,进一步做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结合我县实际设置区位相邻、交通便利、合理有序的社区矫正中队,构建形成省市县镇四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形成上下协同、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日趋完善。三是推进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文件精神,紧扣2023年全省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升年主题,对每个司法所进行“扫描问诊”,全面查找制约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和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先进带后进”联动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省级示范司法所的典型引领、辐射带动作用,以狠抓后进司法所工作为重点,推动全县司法所创新发展。
砀山县司法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