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内各养老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部门联合监管,根据《砀山县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的通知》(砀双办〔2025〕1号)文件要求,县民政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工作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事项
(一)民政局抽查事项
1.养老机构运营情况行政检查
(二)消防救援大队抽查事项
1.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抽查事项
1.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事项
1.登记(备案)事项检查
2.虚假宣传行为检查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4.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二、抽查对象和比例
本次联合抽查活动的抽查对象为县内养老机构,抽查基数为38个,抽取比例不低于10%。
三、职责分工
(一)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完善监管对象名录库,实施检查对象的随机摇号和任务派发,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指导本系统抽查业务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直接随机选派人员参加联合检查活动。
(三)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抽查工作,按要求开展实地检查,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工作阶段
抽查工作从2025年7月至9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摇号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既定的抽查事项和比例,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待查单位,通过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派发至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登录平台接收抽查名单。
(二)实地检查阶段(7月31日至8月31日)。县民政局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抽查名单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研究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实地检查前应提前与经营单位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材料。实地核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按要求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相关表格,并要求被检查人签字盖章。
(三)结果公示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树立“抽查结果未公示视为未完成抽查”的观念,在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行政处罚等信息应当在 7 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合执法。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将其作为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重要探索,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依法追究责任。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应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不得用责令改正、行政指导代替,发现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坚决立案查处,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增强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持的良好氛围。
县民政局联系人: 刘 业 联系电话:19355775527
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 曹昊杰 联系电话:18324906004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 孟顺利 联系电话:18297657888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升华 联系电话:18726360168
附件:1、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抽查实施细则
2、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
4、2025年度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砀山县民政局 砀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砀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砀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附件1:
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细则
一、2025年度抽查计划
每一监管事项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详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
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将结合整治检查、责令改正复查等方式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二、实施机构与人员
详见执法人员名录库。
三、抽查工作程序
(一)执法人员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抽查日期,并向单位提交执行任务计划。
(二)单位采用摇号法、抽签法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要巡查的单位,并将抽查任务及时通知执法人员。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应重新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其中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中的监管对象采用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均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派。开展监管事项时应提前两日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三)任务计划原则上应于当天完成。特殊情况应备案说明。执法过程应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记录,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
(四)原则上48小时内完成抽查工作小结,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四、抽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有关纪律要求。
(三)遵守工作纪律、制度,不得借机谋私、妨碍公正。
(四)现场发现问题的,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中如实记录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以形式书面告知被检查单位;应当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督促企业整改;发现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其他
(一)随机抽查不代替集中整治检查、群众举报核查、责令改正复查。
(二)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2: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砀山县民政局联合检查定向抽取计划 |
县民政局 |
养老机构运营情况行政检查 |
全县养老服务机构 |
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县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抽查比例不低于10% |
2025年7月至9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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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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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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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备案)事项检查;虚假宣传行为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附件3:
砀山县民政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表
事项名称 |
发起 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依据 |
配合单位 |
抽查事项 |
砀山县民政局联合检查定向抽取计划 |
砀山县 民政局 |
全县养老 服务机构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县消防救援大队 |
消防安全情况检查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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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登记(备案)事项检查;虚假宣传行为检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
附件4:
检查 部门 |
检查数量(户) |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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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总 户数 |
未发现 问题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不配合检查 情节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经营活动 |
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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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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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救援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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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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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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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汇总填写上报县“双随机一公开”办公室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