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民审批﹝2025﹞9号
准予砀山蓝天救援队
变更住所登记决定书
砀山蓝天救援队:
你单位提出变更住所的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准予砀山蓝天救援队住所由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人民医院公寓楼201室变更为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郡路166号。
砀山县民政局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