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民发〔2025〕1号
关于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镇(园区):
根据《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皖民务函〔2024〕23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护理能力,充分发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以下简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现就提高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25年全县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标准由86元/月调整为94 元/月。
二、执行时间
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保民生、兜底线、暖民心的重要民生保障制度。各镇(园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各镇(园区)要强化信息数据复核与比对工作,每月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工伤保险、监狱服刑、残疾人证等数据进行比对,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
(三)加强政策宣传。各镇(园区)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能够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和申领流程,助力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砀山县民政局 砀山县财政局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