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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砀山县古城幼儿园成立登记决定书

文章来源: 砀山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2-09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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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民审批﹝20242

 

准予砀山县古城幼儿园 

成立登记决定书

 

砀山县古城幼儿园

你们提交的“社会服务机构成立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砀山县古城幼儿园(业务主管单位:砀山县教育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41321MJA744277A;法定代表人: 刘掌;开办资金:600万元;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砀城镇中原社区梨都西路南侧砀山古城二期项目9号地块(幼儿园)登记后,你单位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砀山县民政局

                    202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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