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社审批﹝2024﹞5号
准予砀山县官庄坝镇黄集村救急难互助社
成立登记决定书
砀山县官庄坝黄集村救急难互助社:
你们提出的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及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准予砀山县官庄坝镇黄集村救急难互助社成立登记。
砀山县官庄坝镇黄集村救急难互助社(业务主管单位:砀山县官庄坝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41321MJA742423Q;法定代表人:刘皖;开办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官庄坝镇黄集村村民委员会,登记后,你单位应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经核准的章程、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若改变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要及时到我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砀山县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