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7日至4月30日,砀山县审计局对我县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我县老年助餐整体工作作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也提出了存在的问题与审计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对准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分措施落实不到位
针对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巡查工作未全覆盖,民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的问题,民政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前期对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联合巡查的基础上,于2023年5月23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与县消防大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督查行动,对部分开展运营助餐点的食品安全与消防安全开展督查。为持续强化全县民政服务机构、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民政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于近期联合制定《2023年砀山县民政服务机构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老年助餐机构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掌握基本情况,严格老年助餐机构供餐基本条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食品采购行为,严格执行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不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
根据中共砀山县委办公室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10项“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砀办发〔2022〕10号)中《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要求,砀山县民政局于2022年10月底为全县5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统一配备了“六公示”制度牌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并明确要求各老年食堂(助餐点)及时上墙公示。但因部分老年食堂(助餐点)负责人缺乏管理意识与服务意识,对制度公示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执行力不强,未及时将制度上墙公示;还有个别老年食堂(助餐点)虽及时将制度内容进行公示,但因维护管理工作未做到位,导致制度牌脱落。
经审计局审查发现后,民政局立即督促相关老年食堂(助餐点)完善“六公示”制度并上墙公示:良梨镇桃源村老年食堂,砀城镇李屯村、梨都社区等老年助餐点已按照规定张贴每周更新供餐食谱;唐寨镇侯口村老年食堂,高铁新区薛口村、道南路社区等老年助餐点已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上墙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员工健康证;砀城镇梨花社区等老年助餐点已将补贴标准上墙公示,做到了各项政策及制度公开、透明。
三、未悬挂统一的标识
根据中共砀山县委办公室 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等10项“暖民心行动”系列实施方案的通知》(砀办发〔2022〕10号)中《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要求,砀山县民政局于2022年10月份为全县5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室外醒目位置悬挂由市级民政部门统一确定的标识。因前期悬挂固定工作未做到位,导致砀城镇土山社区老年助餐点标识脱落并遗失,经审计局审查发现后,县民政局立即责令该助餐点负责人立即在醒目位置悬挂了新的标识牌,并做到符合统一标识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吸取本次审计工作的经验与审计建议,健全和完善老年助餐服务相关配套工作制度、考核制度,规范助餐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助餐服务点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与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合作,定期开展联合巡查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通报监督管理情况,确保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高效,运营规范安全。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老年食堂(助餐点)文化氛围和宣传氛围,大力倡导社会敬老爱老风尚,汇聚社会更多力量,积极参与,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行动走深走实,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关心、支持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发挥老年助餐服务的社会效益。
(三)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积极打造老年助餐服务品牌,让老年人“吃的营养、吃的安全、吃的健康”,确保“老人舒心、子女放心、社会安心”,在老年人暖胃更暖心的同时,切实办好民生“食”事。
砀山县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