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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文章来源: 砀山县民政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11-24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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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乡低保申请事项
二、办理条件
申请低保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当地户籍;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自申请低保之日起,前连续六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3、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0年城乡低保标准:低保标准每人每年7500元(每人每月625元)。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房产证、土地(山林、渔场)确权证明、收入证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五、低保办理程序:1、个人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批;3、县区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六、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为各乡镇(园区)工作时间,办理地点:各乡镇(园区)民政部门 


七、联系方式

砀山县城乡低保各级联系电话

镇级

曹庄

​0557-8261818

程庄

0557-2250150

砀城

0557-8020198

高铁新区

0557-8867889

葛集

0557-8973216

关帝庙

0557-8340021

官庄坝

0557-3595836

开发区

0557-2250261

李庄

0557-8660117

良梨

0557-8100215

唐寨

0557-8700016

玄庙

0557-2279800

薛楼

0557-2250173

赵屯

0557-2259557

周寨

0557-8499011

朱楼

0557-8610406

县级

0557-8032108

市级

0557-325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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